哥會成功的關鍵在於破解"囚徒困境"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上海證券報)
哥本哈根大會終於在人們期待、懷疑、擔憂、憤怒、躑躅……種種情緒的裹挾中開幕,而會議的成果卻不為很多人所看好:有人將之歸咎於美國的減排不力;有人將此遷罪於歐盟的言行不一;更有人已準備將中國和印度當作談判一旦破裂後的「替罪羔羊」。
但在筆者看來,這些指責和抨擊都未打中要害,真正事關大會成敗的並非是某一國的抵牾或推搪,而是與這場全球博弈相伴而生的「囚徒困境」能否破解?
作為博弈論中的經典案例,「囚徒困境」指的是兩個嫌犯(A和B)作案後被警察抓住,隔離審訊;警方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如果兩人都坦白則各判8年;如果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賴,坦白的放出去,抵賴的判10年;如果都抵賴則因證據不足各判1年。最終,A和B都各自做出自認為最佳的選擇——坦白,卻得到一個並非最佳的答案——判刑8年。
從每個嫌犯個人角度出發,其選擇都沒有錯,因為只有坦白才對自己最有利。假定A選擇坦白,則B如坦白要判8年而抵賴卻要判10年,故最好選擇坦白;假定A選擇抵賴,則B坦白可不被判刑而抵賴卻要被判刑1年,故最好仍選擇坦白。這意味著,不管A坦白或抵賴,B的最佳選擇都是坦白;反之亦然。但當A和B都是如此考慮時,結果卻非最善。放眼全球,國與國之間在氣候談判中的博弈又何嘗不是如此?
無論美國、歐盟,抑或中國、印度,從各自角度出發,其在氣候談判中同樣有兩種選擇:減排抑或不減排。假定別國減排而本國不減排,則本國可以坐享其成;反之,則本國不僅會被別國「搭便車」,且可能因成本增加影響國力。因此,從表面上看,無論別國減排抑或不減排,本國的最佳選擇就是不減排——這不僅符合本國的利益最大化,也符合亞當·斯密關於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前提。
但問題在於,每個國家都有動機從其他國家的減排中獲益,而自身不支付任何減排成本。當各國都如斯考慮,就沒有人願意主動減排,最後可能演變為氣候災難這樣一個對所有國家都是最壞的結局。
事實上,無論當年美國國會否決《京都議定書》,抑或現在發達國家要求氣候協議實施單軌制,大抵都脫不了「囚徒困境」中嫌犯A、B的思維模式。
既然如此,只要設法破解「囚徒困境」,或許就能讓山重水復的氣候談判雲開霧散?
回到博弈論。研究者早已發現:一次性的博弈最終會因個人利益最大化而陷入囚徒困境;但如果是多次博弈,人們就有了合作的可能性,囚徒困境就可能破解。而要想使合作成為多次博弈,博弈的一方(最好是實力更強的一方)必須主動通過可信的承諾,向另一方表達合作誠意,另一方則應採取「一報還一報」的最優策略。
由此,破解氣候談判「囚徒困境」的邏輯已昭然若揭:發達國家應先主動減排並表達誠意,而發展中國家則應遵循「一報還一報」的策略,以讓合作延續。
當然,還有一種破解的可能:即減排會給減排者自身帶來經濟上的收益。例如,在尋求減排的過程中掌握新產業革命的掘金密鑰,繼而打開一扇前所未有的「芝麻之門」。如此,則不減排未必就是個體的最佳選擇,而減排也未必就會傷筋動骨。也只有到那時,氣候問題才不需要通過談判來解決,而「囚徒困境」也就真正壽終正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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