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藥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9 18:47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01/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詹朝明資深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解除詹朝明資深副總經理兼任本公司從屬公司
海南華益泰康藥業有限公司董事職務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詹朝明資深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詹朝明資深副總經理擔任海南華益泰康藥業有限公司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273號海口高新區D棟輕鋼結構標準工業廠房西側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口服固體製劑處方設計及藥物開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海南華益泰康藥業有限公司係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間接持股53.66%之從屬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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