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亨傳承學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一樁保險理賠案,三年四審才終結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輛小型客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保險公司以客車駕駛員未取得運輸部門核發的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為由,拒絕理賠。

一審后提出上述被終審駁回,保險公司仍以此借口不履行法院判決。客車駕駛員和出租車公司再次起訴,保險公司再次上訴被駁回。昨日,記者從南部縣旅游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獲悉,這起長達4年的理賠案終于塵埃落定。

小客車撞上摩托車

南部縣下崗職工王建以妻子的名義購買了一輛長安牌小客車,掛靠南部縣旅游出租車公司。旅游公司在南部某保險公司為該車投保,其中第三者責任保險金20萬元。


2006年3月8日上午,王建駕駛購買的長安牌小客車,在南部縣城郊與任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相撞,致使任某和搭乘人何某受傷,任某和何某被送到南部縣一家醫院治療。南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任某和王建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

任某在醫院用去醫療費45169.42元,何某用去574元,王建支付任某醫療費6500元后,無力再支付。

保險公司3次拒賠

2008年4月16日,任某一紙訴狀將王建、南部縣旅游出租車公司、南部某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南部縣法院于2009年4月21日作出民事判決,判決王建賠償任某醫療費、誤工費等80648元,旅游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南部某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在保險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南部某保險公司認為王建雖有駕駛證,但沒有取得從業資格證,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6月25日,南充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南部某保險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南部某保險公司仍以王建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為由拒賠。由于南部某保險公司應賠償保險金額未確定,南部縣法院作出執行裁定,劃撥旅游公司存款84150元。

3年理賠身心疲憊

2009年8月19日,王建、南部縣旅游出租車公司上訴至南部縣法院,請求南部某保險公司立即支付保險賠償金91009.95元。南部縣法院再次認定:王建持有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駕駛證,駕駛證上明確注明其具有駕駛小客車的資格。未辦理“資格證”屬于運輸行業管理問題。南部某保險公司并未就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有關條款的免責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因此,該條款不產生法律效力。

同年11月10日,南部縣法院判決:南部某保險公司于判決生效后5日內向旅游公司支付人民幣80648元。宣判后,南部某保險公司仍然不服,再次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0年4月15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4年馬拉松式的官司已經打得我們疲憊不堪,南部縣法院、南充市中院判決說明,未取得資格證是行業問題,但南部某保險公司卻故意拖延。這4年來,我們公司和王建用去各種費用5萬多元,打贏了官司才2萬多元。”南部縣旅游出租車公司負責人說,保險公司在劃賬時,少劃了2000元,我們多次電話聯系,至今還未拿到。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