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新材(002211)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宏達新材(002211)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或“平安證券”)作為江蘇宏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新材”或“公司”)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
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
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實施細則》等有
關規定,對宏達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況進行了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況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概況
1、本次限售股份基本情況
2010 年 11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東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偉
倫投資”)自愿追加股份鎖定承諾:“自本承諾出具之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其持有的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票。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是由朱德洪、
朱恩偉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朱德洪、朱恩偉作為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的股東承諾如下:朱德洪、朱恩偉自本承諾出具之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朱德洪、朱恩偉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其持有的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出資。若違反上述承諾,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將減持股份所得全
部上繳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010 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實施后本次限售股份變動
情況
2011 年 4 月 6 日,公司實施了 2010 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
案:公司 2010 年度不進行現金分紅;公司以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總股本
288,317,186 股為基數,向公司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5 股。
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公司總股本增加至 432,475,779 股,本次限售股份變
更為 205,259,343 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為 51,314,836 股,本次限售股份申請上市
流通時間為 2012 年 1 月 9 日。
2、由于江蘇偉倫投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朱德洪先生、朱恩偉先生目
前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副總經理職務,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75%按照上市公司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管理的相關規定繼續鎖定。
3、經本保薦機構核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上市流通時間均符
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三)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履行限售承諾情況
2010 年 11 月 8 日,本次申請解禁限售股份的股東承諾: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其持有的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票。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是由朱德洪、
朱恩偉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朱德洪、朱恩偉作為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的股東承諾如下:朱德洪、朱恩偉自本承諾出具之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朱德洪、朱恩偉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其持有的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出資。
經核查,上述承諾均得到嚴格執行。
二、資金占用與違規擔保情況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股東未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公司也未發生對
其違規擔保情況。
三、保薦機構的核查結論
本保薦機構經核查后認為: 宏達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上市
流通時間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嚴格履行了其作出
的承諾;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也
不存在對上述股東的違規擔保;宏達新材對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
實、準確、完整。本保薦機構對宏達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此頁無正文,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王為豐
邱勇
保薦機構: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4006744482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