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過法規禁止進口美國牛肉高風險部位
鉅亨網新聞中心
臺灣“立法院”5日一致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禁止進口美國牛內臟、眼睛、脊髓、絞肉以及其他高風險牛肉產品。
中新社援引臺灣“中央社”1月5日報道稱,備受矚目的美國牛肉修法5日在臺當局“立法院”三讀通過,禁止牛肉高風險部位進口,兩個月來的紛擾終告落幕。由于修法違反與美國的議定書,會議決定“朝野”及行政機關應共同面對國際壓力。
“食管法”修正后規定,“包括雖非疫區而近10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癥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只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它相關產制品”,不得制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因此,島內民眾擔憂內臟絞肉等6項高風險部位,“修法”采明文禁止,并有10年限制期間,但只要10年內沒有發生狂牛癥,美國牛肉進口將不受條文限制。
“院會”另通過兩項附帶決議,一項是“行政院”此次擴大進口美國牛肉,民眾尚有疑慮,為降低民眾疑慮,再進一步“立法”加以限制。未來如因這些限制而引起國際壓力,“朝野”政黨及行政機關應共同面對克服。
另一項為為確保民眾健康并讓消費大眾都能安心,依本次修正條文所定地區所進口之牛肉及其相關產制品應嚴禁30月齡以上牛只之牛肉及相關制品進口,應嚴加確定查察,唯有未滿30月齡牛只之牛肉及其相關產制品始可進口。
(付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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