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國際(00946):涉嫌IPO資料"造假"10億港元資金或被退還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只要上市,就算成功”的觀念或許要改一改了。
3月30日,上市僅三個月余的洪良國際(946.)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并要求法院凍結其資產。這是香港證監會首次以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入稟法院要求凍結上市公司的資產。
香港證監會在提交給香港高等法院的文件中,指控洪良國際違背了《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的數項有關欺詐、欺騙、提供虛假和誤導性信息方面的規定。并要求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禁制令,限制洪良國際及旗下四間全資附屬公司在香港挪用資產;同時要求提出委任適當人員去收回、接收及管理洪良國際上市時募集的9.974億港元資金凈額,并要求洪良國際就有關資金支付利息。
據稱,這些資金或許將被要求退還給投資者,包括參與IPO申購以及上市后在市場上買入的投資者。
3月30日,洪良國際發布停牌公告,隨即又補充公告道,停牌乃“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指示”,但未公布具體原因。
涉嫌提供虛假資料
根據指控,洪良國際涉嫌違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277條,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以誘使進行交易;第298條,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誘使進行交易的罪行;第300條,涉及在證券、期貨合約或杠桿式外匯交易方面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等罪行;第384條,提供虛假或誤導性的資料。
香港高等法院已經頒布了臨時禁制令,凍結洪良國際去年上市時募得的9.974億港元凈資金,并已排期將在4月9日審訊案件。禁制令顯示,凍結的資產主要在東亞銀行的賬戶,洪良國際必須保留9.974億港元資產在香港,但超出部分可調離香港。
據港媒引述知情人士指,洪良國際涉及的是賬目問題,是典型的為配合上市計劃而夸大收益和盈利。
洪良國際由臺灣人蕭登波于1993年在福建創立,主要生產綜合化纖類針織布料,為李寧及安踏、迪卡儂、Kappa、美津濃等運動品牌供應商,并通過2008年收購的MXN品牌銷售服飾。2008年,洪良國際實現營業額12.7億元,毛利3.54億元,稅后利潤2.42億元。
而蕭登波在臺灣更有鞋材大王之稱,其在臺灣控制的南良集團,在紡織品相關產業擁有一個完整垂直且有系統的供應鏈體系,2006年營業額就已超過250億新臺幣。
2009年12月24日,洪良國際在香港主板上市,招股價為每股2.15港元,募集資金10.75億港元,停牌前股價已經低于招股價,為每股2.06港元,市值41億港元。但是,一個頗為奇怪的現象是,洪良國際2008年度共派息2.6億元,約為上市集資總額的30%。
上市后,蕭登波共持有洪良國際59.24%股權。
該公司上市保薦人為臺灣第二大金控集團兆豐金融旗下的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核數師為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香港的法律顧問是盛德律師事務所。
截至記者發稿時,洪良國際、兆豐資本和畢馬威均未對事件正式表態。
但洪良國際創辦人兼主席蕭登波則表示,事件可能是內地與香港會計制度不同而引起的誤會,并認為“洪良國際的體質還是非常好,財務資料也是公開透明”。
巧合的是,兆豐資本于3月29日被香港證監會“暫停”了保薦人資格。而據港媒報道,有曾經參與洪良國際上市路演的基金界人士表示,負責洪良國際上市的兆豐資本董事總經理康曉龍及資本市場部聯席董事黃麗洳,近日都已辭職,但黃麗洳表示離職原因與洪良國際無關。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章規定,香港證監會可在當公司招股章程、通告及介紹文件等有“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的情況下勒令上市公司停牌。香港證監會曾根據此條例,在2007年5月叫停匯多利(607.)、2004年4月叫停華燊燃氣(8035.,之后易手并改名為濱海投資)的上市進程。
證監會“合規考”
據外電報道,3月下旬,香港證監會就著手調查香港去年總額達2440億港元IPO中,保薦機構是否進行了充分的盡職調查,并且要求經紀人向其提供過去18個月內所安排的IPO的詳細記錄,以便對這些機構進行監管合規審計;而初步調查已經對去年73宗IPO中的幾宗提出了疑問。
對此,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Martin Wheatley)表示,擔心人們在當前市場紅火的境況下放松標準。數據顯示,2009年香港IPO市場集資規模達到2440億港元,居全球之冠。
有跡象顯示,香港證監會對資本市場的規管力度似乎在加大。
香港IPO實行港交所和證監會雙重核準制,香港證監會監督IPO保薦人的機制三年前開始實施。2009年以來,香港證監會加強對股票發行及交易的監管,在2009年12月底首開先例就俄鋁上市對散戶投資者設限,并在今年3月份推出淡倉申報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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