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7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09/072.公司名稱:奇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1)本公司自結98年度8月份營業淨利為44,725仟元,稅前純益為47,835仟元,依目前股本計算,每股稅前盈餘為0.99元。(2)本公司自結98年度1-8月份營業淨利為341,615仟元,稅前純益為328,112仟元,依目前股本計算,每股稅前盈餘為6.82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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