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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明光電:琉明光電(股)公司96年第一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財政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12月20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71271號函暨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9年9月8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60,5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99年10月15日(星期五)起於興櫃買賣。

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樓電話:(02)2507-7000。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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