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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証證工會抗議要求結清年資 台新金:已遠優於法律規定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台新金 (2887-TW)旗下台証證與凱基證訂 11 月 9日為合併基準日,台証證工會因不滿新舊雇主漠視員工權益議題,今天赴台新金總部陳情,除了要求結清年資外,並希望透明勞動條件、確保勞工權益。對此,台新金公司派表示,台証證與凱基證合併所給予的「員工權益保障」,已遠優於法律規定。

台証證工會表示,該工會已於 8月23日成立,並要求與雇主協商「留用通知書」相關勞動條件;雖然勞委會及立法委員居中斡旋,惟凱基證券與台新金控竟再三質疑工會的合法代表性,置之不理、賤招盡出,最過份的是在勞動條件(先決要件)不明的情況下發出「留用通知書」。

台証證工會常務理事王仁尹進一步指出,遭 RTC接管的倒閉銀行員工,買家對其補償年資都有 1.5N至1.75N (N為年資)的水準,但台証證溢價賣給凱基證,卻只有「特殊留任金」,且還要必須留任滿 2年,所以台証證工會無法接受這樣的待遇,要求結算年資。

台証證工會呼籲,台新金應在合併基準日前全面結清年資,服務滿10年以上員工,可得2N+10個月,5至10年員工可得2N+5個月,5年以下員工則可得2N+3個月。


此外,台証證工會希望凱基證取消「特殊留任金」需屆滿 2年才得領取的年限規定,並至少保障員工 3年工作權,呼籲台新金代表員工出面向凱基證爭取。

台証證工會還痛斥資方竟然還要求工會「以大局為重」,是誰的大局?董事長吳東亮的西進大局嗎?台証證工會吶喊:「那員工的生計大局呢?要求工會閉嘴,卻不提供協助,不想暸解員工想法與訴求,也不出面與凱基證券交涉,工會迫於無奈下,已經做出『阻擋合併案』決議。」訴求台新金出面解決年資結算與特殊留任金等問題。

針對工會訴求,台新金表示,台証證與凱基證合併所給予的「員工權益保障」,已遠優於法律規定,且相較於最近 5年國內大型金融機構合併案,已受到更多保障。

台新金進一步指出,「特殊留任金」的規定是針對少部分自覺不適應新東家文化的員工,如果滿 2年的適應期後,可有選擇權表達不留任的意願,並申領留任金,若選擇繼續服務,凱基證也將完全承認在台証證時期的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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