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商標智財權 將列第五次江陳會協商議題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第四次江陳會即將在年底前舉行,除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可能會列入第五次江陳會中,台灣商標和智慧財產權也將會列入第五次協商項目,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劉德勳表示,會儘早列入,以保障台商權益。
由於第四次江陳會將在12月中、下旬於台中市舉行,目前已經確定要簽署標準檢測及認驗證、農產品檢疫檢驗、避免雙重課稅、漁業勞務合作等四項議題,由於按慣例第四次江陳會會決定第五次議題,目前包括ECFA、商標及智慧財產權都可望被列入討論項目中。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也決議將台灣商標及智慧財產權,列為第五次江陳會協商項目,陸委會也支持這項決定,兩會將針對兩岸商標、專利技術、智慧財產權和著作權等議題進行磋商,再行決定是否列入第五次正式討論項目中。
劉德勳表示,兩岸協商過程中,大陸曾主張地名不能註冊成為商標,導致金酒公司不過申請,不過未來考慮會以如「大同電子」的商標具備「馳名商標」特性,以「馳名商標」方式處理。
劉德勳指出,過去台灣早期面臨商標問題均是農特產品項目,例如「阿里山」、「杉林溪」等就遭大陸廠商搶先註冊,大陸工商總局來台拜會時,就將將被大陸搶註的商標予以註銷,但部份遭盜用註冊的商標還是存在,陸委會也希望能將把智財權的議題,儘早列為兩岸正式協商的項目之一,不過就算完成智財權協議簽署,劉德勳認為,溯及既往恐怕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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