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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醫院醫死教授案再開庭 雙方調解仍有難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2-01 17:16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被告“非法行醫”,任用沒有執業資格的北大醫學院在校學生參與治療和搶救,導致患者死亡案,再次開庭審理,雙方調解仍有難度。

據中新社2月1日報道,北京大學第一醫院被告“非法行醫”,任用沒有執業資格的北大醫學院在校學生參與治療和搶救,導致患者死亡案,2月1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經過近3個小時的審理,雙方辯詞激烈,但當庭并未宣判。雙方均表示在進行合理的鑒定與查清事實后,可以進行調解。不過目前看來,難度會很大。


原告方??死者北大教授熊卓為的丈夫王建國表示,調解當然可以,但北大第一醫院要對患者死亡負有全部責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應有的懲罰、對社會進行道歉,還要承認“非法行醫”與篡改病歷,否則這樣的調解是無用的。“鐵證如山,法院最終的判決一定會給出公正的答案”。

而北大第一醫院的訴訟代理人則表示,北大第一醫院對熊卓為的死亡表示同情,愿意對其死亡給予補償,但前提是要找來中國權威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由臨床醫學專家作出判斷:北大第一醫院是否有過錯,是否與患者的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并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并不是原告方與法院同意的法醫鑒定。

這位訴訟代理人稱,法醫鑒定只有臨床方面涉及到醫療鑒定,包括尸檢、尸體解剖、傷殘、傷殘程度等,并沒有對診療行為進行鑒定的資質,所以在法醫沒有醫生執照的情況下,怎能評價醫生的工作是否存在違法違規?

不過王建國回應說: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之所以沒有做醫療鑒定,就是因為北大第一醫院存在違法行醫和篡改病歷,任何醫學會是不能做醫學鑒定的,如果做就是違法。“顯然,北大第一醫院現在找不出任何過硬的證據,只能胡攪蠻纏了”。

而在法庭上,原被告就“衛生監督所是否給醫院發函”、“病歷在誰手里”、“實習醫生簽字有無效力”等問題展開辯論,場面十分激烈。上次開庭,法官曾針對北京市衛生監督所是否就此案對北大醫院下發過文書,要求北大第一醫院的律師回去了解。而北大訴訟代理人堅稱,北大第一醫院沒有接收到任何來自衛生監督所的文書或其他材料。

聽完對方的陳述,王建國揚起手里的一份材料,大聲反駁。王建國說,他手里的這份材料是衛生監督所發給自己的,材料里明確表示,該所經過調查,認為北大醫院讓實習醫生進行診療活動,且沒有指導醫生的簽字,屬于違規行為。

但是北大表示,衛生監督所確實前來“查看”過醫院,但只是對王建國遞交的投訴信給出的一封復函,并不屬于“行政處罰”,他們也沒有做出北大屬于“非法行醫”的確認。

據悉,死者熊卓為系北大第一醫院心血管內科的研究員,在北大第一醫院接受脊柱手術后病情突然加重。2006年1月31日,北大第一醫院宣布,熊卓為因發生術后并發癥肺栓塞,搶救無效死亡。

2007年10月,王建國將北大第一醫院起訴至法院,認為北大第一醫院“非法行醫”,由于醫院的醫療過失造成熊卓為死亡,索賠500萬元人民幣。2009年7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認定,北大第一醫院存在的醫療過失造成熊卓為死亡的損害后果。對此,北大第一醫院承擔全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王建國及其岳母共計70多萬元人民幣。但法院并沒有認定“非法行醫”。一審判決后,雙方均不服,均提出上訴。

案件二審于2009年11月5日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但當庭并未宣判。就在二審開庭前兩天,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經濟半小時”播出題為《公益醫院非法行醫 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報道,引起了媒體和社會的高度關注。北大醫學認為CCTV報道不實,干擾審判,高調發表三輪回應,宣布“保留訴訟權利”,而自CCTV報道出籠,社會輿論也偏向CCTV和原告一方,因為“責任事實非常明顯”,“北大醫院缺乏責任心和判斷力”。

(王彥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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