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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委提案 開徵烈酒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01 16:42


國民黨立委江玲君發起連署要訂定「酒害防治條例草案」,規劃要限制酒商販賣酒品給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酒品廣告更不能在廣電及報紙媒體中刊登,草案中更提議,要針對酒精濃度超過35%以上的烈酒,開徵烈酒捐。(程平報導)

江玲君認為,國人酒駕肇事的情況嚴重,不但沒有因為嚴格的處罰獲得改善,因酒駕導致死亡的人數,更連續七年居意外死亡的第一名,江玲君更說,喝酒過量對健康會造成重大的影響,消耗掉國人大量的醫療資源,因此既然全民健康保險法中原本就規範可以開徵菸酒健康捐,因此他才會建議訂定「酒害防治條例」,比照香煙,對酒精濃度超過35%的烈酒,開徵健康捐。此外草案中也提議,要對出售18歲以下未成年人酒品的業者,處以最高一萬五千元的罰鍰,避免未成年人買酒飲酒。


另一方面,在酒品的宣傳方式上,草案中也規定酒品廣告不得在廣播、電視、電影、報紙、海報及以青少年讀者為主的雜誌上刊登,也不能做為其他產品的贈品,違反者將會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鍰,提供管道的媒體及廣告業者,也同樣將面對最高2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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