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拜違約衝擊伊斯蘭獨特金融體系 司法制度不明增求償困難性
鉅亨網鄭杰 綜合報導
杜拜上周五 (27日) 的違約事件不只衝擊全球金融市場,同時考驗著中東這個成長快速地區的金融體制—伊斯蘭金融,並且也使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內各個酋長國不透明的司法制度飽受外界批評。
《紐約時報》報導,由於盛產石油的中東國家支出增加,加上全球信貸危機刺激債券投資人目光轉向新興市場,使得遵從伊斯蘭律法所核發的貸款和債券在近幾年來數量暴增。
據伊斯蘭律法發行的票券在技術上,會使得放貸人和借款人成為合作夥伴,因為伊斯蘭律法禁止放貸者藉由這些債務賺取利息,但這些以特殊形式發行的票據從來沒有接受過衰退時期的考驗。
倫敦 Cass 商學院的伊斯蘭金融教授 Zacher Barakat表示,過去在市場上伊斯蘭票據很少會有重大違約的情況。他表示,如果一家公司依照伊斯蘭律法所發行的票據違約,並沒有誰具有優先求償權的統一規定。
上周五杜拜政府公開要求,杜拜世界 (Dubai World) 的債權人延緩其 590 億美元債務的償債期限 6 個月。
此一宣布震驚全球金融市場,並造成對其他新興市場恐懼的連鎖反應。
銀行業者和分析師皆估計杜拜整體 800 億美元的債務中,約有 10% 是依照伊斯蘭律法發行。
現在迫在眉睫的是,由杜拜世界旗下地產開發商 Nakheel 依照伊斯蘭律法所發行的 35 億美元公司債,將在12 月 14 日到期,屆時 Nakheel 將需要償還整筆債券金額,要是 Nakheel 無法拿出錢來,那就是違約,下一步就是對債務人展開法律程序求償。
不過,沒有人可以確切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幫忙發行杜拜伊斯蘭債券的律師和銀行業者拒絕對此議題發表意見,僅願在不具名的狀況下發表言論。多數杜拜政府的辦公室也因為開齋節而放假到周四。
一名先前曾在杜拜公司任職的律師表示:「過去從來沒有人嘗試過伊斯蘭法律途徑。」
而一名不願具名的銀行投資者認為,Nakheel 的債券持有人可能會爭論他們在此標的資產中具擔保地位,也就是債券持有人可以較貸款銀行有優先求償權。一般傳統來說,在公司破產時,銀行具有優先求償權。
杜拜財政部總幹事 Abdulrahman al-Saleh 周一表示,杜拜政府將不會擔保杜拜世界的債務,而且債權人必須對公司的負債承擔「部份責任」。
Nakheel 的債券招股說明書並沒有提供明確的答案,厚達 237 頁的招股說明書在風險一章寫著,一旦杜拜世界或是 Nakheel 破產,不保障債券持有人「其持有債務可以完全償還」。
根據杜拜法律,沒有任何政府或是統治者所持有負債可以藉著侵佔政府資產彌補損失。
《彭博社》周一報導,根據倫敦法律事務所 Ashurst 說法,Nakheel 債券持有人已經組成一個債權人團體,代表逾 25% 將於 12 月 14 日到期的債權,而 Ashurst則擔任法律顧問。
根據穆迪投資機構 (Moodys) 數據,2009 年前 10 月全球所發行的伊斯蘭債券和貸款,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0%。伊斯蘭債券未清償債務餘額則約在 1 兆美元左右,是 10 年前的 2 倍。
伊斯蘭金融體系的蓬勃發展,刺激當地銀行業對外廣為徵才,也催生一系列新的金融指標,例如道瓊伊斯蘭市場指數,而且當地教授銀行人士如何安排這些貸款、債券金融商品的課程也人滿為患。
由於希望吸引中東資金豐厚的主權財富資金注意,即使是非伊斯蘭機構也開始利用伊斯蘭金融募集資金。
分析師認為,英國監管單位 10 月份時宣布的監察管理方法,將可讓英國在近期發行伊斯蘭式的政府公債。
同一月份,世界銀行則成為了首個非伊斯蘭團體發行伊斯蘭債券的例子,其發債金額為 1 億美元。
儘管馬來西亞是傳統的伊斯蘭金融中心,不過多數新的金融活動多集中在杜拜,杜拜的多數債券也皆是由外國和本地的律師事務所和銀行所當忙發行。杜拜甚至有一所學校承諾學生將會成為「受認證的伊斯蘭金融管理人員」。
但由於杜拜的法院從來沒有審理過大型國有企業的破產事件,導致 Nakheel 倒帳事件不確定性提高,情勢更為惡化。
不同於其他的酋長國,杜拜維持著一個獨立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聯邦司法制度以外的司法系統。而據當地律師表示,由杜拜皇族控制的法院所下的判決常常反覆無常。
重點還有,如想要狀告杜拜國有企業,告訴的企業或是個人還必須自杜拜政府獲得許可。
在 Nakheel 的招股說明書有關風險的章節中也沒有提供完整的說明,僅寫著「在杜拜的司法判例對於後續事件沒有約束力,且在杜拜的法院判決通常都不會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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