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永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6 16:08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6
2.發生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
減資退還部分股款予股東。
3.因應措施:
(1)減資金額: 新台幣326,000,000元整。
(2)消除股份: 32,600,000股。
(3)減資比率: 26.59%。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900,000,000元。
(5)減資326,000,000元全數用以退還股款,按各股東原持有股份
比例減少股份32,600,000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本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經呈報
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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