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熙國際:關於台灣存託憑證定價的公告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1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0/012.公司名稱:精熙國際(開曼)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精熙國際(開曼)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東Asia Promotion OpticalInternational Ltd. 及Ability Enterprise (BVI) Co., Ltd. 將分別轉讓本公司55,167,000 股及 24,833,000股普通股股份予一間台灣存託銀行,以發行總數為80,000,000單位台灣存託憑證一案,考量每單位台灣存託憑證所表彰原有價證券之數額及原有價證券所用於報價之外幣與新台幣間之匯率,由主辦承銷商及本公司釋股股東共同議定之每單位台灣存託憑證發行價格定為新台幣8.2元(相等於每單位台灣存託憑證約港幣1.97元)。
本公告將同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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