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管會”設定臺灣金融機構赴大陸投資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臺灣“金管會”設定了臺灣金融機構赴大陸投資上限,臺灣的銀行和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參與對大陸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但臺灣銀行持股50%的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關聯企業不得投資大陸金融機構。
綜合外電8月27日報道,臺灣金融監管機構26日設定了臺灣金融機構對中國大陸投資總額上限,旨在謹慎推進兩岸金融開放。
臺灣的銀行和金融控股公司目前迫切希望進軍大陸市場,但仍受制于臺灣投資大陸監管框架的不完善。
臺灣與大陸于6月份簽訂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臺灣立法機構本月批準了該協議。這份協議引發了市場對兩岸經貿關系、特別是銀行業合作將進一步深化和開放的預期。
臺灣“金管會”在其網站發布公告稱,新規旨在要求臺灣金融機構以循序漸進的原則謹慎投資大陸。
“金管會”稱,臺灣的銀行和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參與對大陸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但臺灣銀行持股50%的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關聯企業不得投資大陸金融機構。
“金管會”指出,臺灣銀行對大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提出申請時該行凈值的15%,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對大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提出申請時該公司凈值的10%。
“金管會”還稱,臺灣銀行持股50%的子公司投資大陸非金融機構以外的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或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臺灣金融控股公司的關聯企業投資大陸非金融機構以外金融相關事業時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5%。
“金管會”表示,將允許臺灣銀行和金融控股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但投資數量不得超過1家,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5%。
(付影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