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車輛強行啟動受損保險公司不賠,勿二次打火
鉅亨網新聞中心
近期南方普降暴雨使廣東數萬車輛遭到水浸,不僅給大量車主帶來了經濟損失,也令保險公司面臨史上罕見的車險理賠高峰。目前,津城也已進入降雨高發季節,前幾日突如其來的一場大雨就使得不少汽車由于發動機進水而在雨中熄火,一些車主找到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時,卻被告知因涉水行駛造成的發動機損壞,不在理賠范圍之內。
二次打火損失自擔
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上周一場暴雨突如其來,本市因未上涉水險沒有得到理賠的車已達近百輛。人保財險的王經理表示,因水浸導致發動機受損主要包括車輛在水中長時間浸泡及在水中二次打火兩種情況。“如果車主購買了車損險,那么在遭水浸時可獲相應保險賠償,但主要賠付座位、線路等水浸引起的損失。涉水行駛或在水中啟動造成發動機損壞則不屬于保險責任。”如何分辨車輛發動機損壞是因停放時遭水淹還是涉水行駛,王經理表示,保險公司會對進水機動車進行檢測,以判斷車主是否在水里發動過機器。
這次暴雨災害中,不少車主由于缺乏經驗,車輛在水中熄火或二次打火導致發動機受損,遭遇保險公司拒賠。保險公司稱,車輛在水中打火會令積水從氣門進入發動機造成損壞,屬于車主失誤操作,損失應由車主自擔。
可關注涉水附加險
據悉,針對發動機涉水損失,目前一些保險公司推出了相應險種。如人保財險公司增設了“發動機特別損失險”,規定保險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動機損壞的,給予80%賠償。太平洋保險公司也推出了“涉水損失險條款”附加險,該附加險實行15%的絕對免賠率。“涉水損失險”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啟動等造成的發動機損壞,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同時,由于“涉水損失險”只是附加險種,不能獨立投保,必須先投保車損險才行。據了解,人保財險的涉水損失附加險為車損險保費的5%。以一輛10萬元的經濟型轎車為例,每年只需要交100元左右的保費。
特別提示
雨季停車遠離地下
在雨季,汽車的發動機經常會受到水浸威脅,一般發動機的修復費用都會超過萬元,中高檔車發動機維修費用甚至高達數萬元。對此,東風日產保險理賠部相關負責人杜先生表示,在給自己的愛車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條款,因為保險公司對有關機動車涉水的險種名稱不同,免責范圍和條款有時也不同。有的叫“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有的叫“涉水損失險”,而有的保險公司則沒有這類單獨險種,而是包含在機動車輛損失險里。此外,每個公司的理賠范圍也不同,所以車主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險種條款,不要因為疏忽而造成經濟損失。
此外,廣州暴雨后馬路上積水成河,許多居民小區的地下車庫成為重災區,這給經常把車輛停放在地下的市民提了個醒。業內人士表示,地勢高的停車場是躲避水患侵襲的最佳選擇,車主還應注意盡量不要把車停在大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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