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商人行賄大會主席 聯合國歷來最高層涉貪 潘基文震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8 08:02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聯合國爆出歷來最高層官員涉貪案,澳門地產商吳立勝等中國商人被指是行賄者。美國曼哈頓聯邦檢察官周二(6日)在起訴書稱,包括2013至14年度聯合國大會時任主席在內的兩名聯合國外交官,涉嫌於2011年至2014年,收受吳立勝等中國商人賄賂逾100萬美元,助對方謀取地產合約等生意利益。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透過發言人表示,對這宗貪污案感到「震驚與深切難過」。
香港《明報》綜合外電消息,6名涉案者包括曾任安提瓜巴布達駐聯合國的61歲外交官阿什(John W. Ashe),與曾任多米尼加共和國駐聯合國副大使的48歲洛倫索(Francis Lorenzo)和吳立勝等人。曼哈頓檢察官巴拉拉(Preet Bharara)表示,調查尚在初步階段,可能還會檢控更多人。他說:「假如證明屬實,今天的指控將證實,貪污癌腫瘤不僅荼毒許多地方與國家政府,連聯合國也受感染。」聯邦調查局(FBI)周二在紐約拘捕阿什。
《紐約時報》指出,這次起訴是美國當局調查現年68歲的吳立勝,由2013年至今,以賭博或收購藝術品、古董、物業為名,攜款450萬美元(3510萬港元)到美國而掀出的結果。吳及其29歲助理Jeff Chuan Yin於9月19日被紐約海關控以「虛假陳述」拘捕後,加控貪污罪。
聯邦檢察官在起訴書稱,吳立勝涉嫌每月以2萬美元(逾15萬港元),賄賂兼任聯合國南南合作國際組織名譽主席及可持續發展指導委員會執行主席洛倫索,賴以穿針引線認識阿什。不過,南南合作辦事處今年8月於澳門召開的大會,是今年5月吳透過其集團基金會合法捐款150萬美元(1170萬港元)促成。
起訴書稱,阿什由2012年2月起,從外國政府或個別商人共獲逾300萬美元(2340萬港元)賄款,用於從香港訂做總值5.9萬美元(46萬港元)的數套手工裁縫西裝、花了5.4萬美元(42萬港元)買兩隻勞力士手表、在紐約州居所建了一個3萬美元(23萬港元)籃球場等。
控方稱,阿什於2012年任安提瓜駐聯合國大使時,開始收取澳門新建業集團主席吳立勝賄賂,換以協助提供該加勒比海島國的建築合約。到他於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擔任聯合國大會主席期間,為協助吳立勝向聯合國提交文件,游說聯合國斥資數以10億美元,委託新建業集團在澳門設建永久的會議展覽中心,便獲賄逾50萬美元(逾390萬港元)。
控罪又指出,阿什另外通過紐約一個基金會的57歲行政總裁Sheri Yan(亦名Shiwei Yan)及52歲財務總監Heidi Hong Piao(亦名Heidi Park),收取華商賄賂。
FBI紐約分局負責人羅德里格斯(Diego Rodriguez)稱,「阿什的電郵和文件清楚表明,他利用可以上達總理等政府高官。游說舉辦會議和爭取合約的便利,對任何商人的賄賂來者不拒」。
案件令聯合國非常尷尬。秘書長潘基文的發言人迪雅里克表示,此前未獲美方知會協助調查,秘書長對此案「直搗聯合國立法程序廉正的心臟」,表示「震驚與深切難過」。現任來自丹麥的聯大會議主席呂克托夫特(Mogens Lykketoft)說﹕「聯合國及其代表,應秉持光明磊落與最高道德標準。聯合國或任何地方都不容許貪污。」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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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史學林(左),今年8月與新建業集團主席吳立勝(右)合照。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根據全國政協的網頁,68歲的澳門商人吳立勝是澳門內29名全國政協委員之一,他曾出任澳門籌委。吳擁有140億港元身家,是澳門地產商新建業集團的主席兼總裁,該公司曾承建澳門蓮花大橋等大型項目。除此之外,吳與澳門前特首何厚鏵及商人何鴻燊的關係十分密切,合作成立公司,開發澳門南灣填海區,可見他在澳門的地位。
原籍廣東的吳立勝,以賣布起家,1980年代轉戰地產。他營運的新建業集團,是連接澳門與珠海的「蓮花大橋」承建商;大橋於2000年落成,總造價為2億元人民幣。集團並於澳門發展多個大型住宅項目,包括位於氹仔星河灣的「名門世家」和南灣人工湖的「湖景豪庭」。記者曾到新建業集團在香港尖沙嘴的分公司了解,女職員稱公司仍正常運作,吳甚少於此出現。
吳立勝與澳門前特首何厚鏵和商人何鴻燊,共同成立南灣發展有限公司,開發政府所撥出的南灣填海區。此外,吳亦為澳門金碧賭場大股東,以及澳門廣播電視的前執行董事。根據美國檢方公布的數據顯示,吳立勝身家超過18億美元(140億港元),每月收入超過2500萬美元(1.95億港元),他於2008年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稱,30歲時僅以100港元隻身移民到澳門工作,打拼20年,成為地產大亨。
吳立勝曾於1996年捲入美國時任總統克林頓的「政治捐款案」,有指他透過中間人,將700萬美元轉到美國民主黨帳戶,試圖影響美國選舉。近年以政治作為題材的美國電視連續劇《紙牌屋》中,出現中國商人為民主黨金主的身影,是對該事件的影射。
庭上素描顯示阿什(右)周二被捕當天提堂情况。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路透社消息指,美國聯邦檢控官的起訴書,寫明檢控了前任多米尼加駐聯合國副大使洛倫索串謀貪污、行賄、串謀洗錢,不過在該3項指控中,只是不具名寫着受賄者是「聯合國大會主席暨安提瓜駐聯合國永久代表」,至提出第四、五項「個人入息稅虛假申報及欺詐」控罪,才點名被控者是阿什,惹來外界猜測兩人是否享有絕對外交豁免權的疑竇。
《華爾街日報》表示,阿什和洛倫索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行使聯合國《憲章》訂明的外交豁免權,不過亦非「完全免疫」,可能因官職範疇以外的罪行被檢控。聯合國《總公約》第5條第20節強調,各國「給予官員特權和豁免是出於聯合國的利益,而不是為個人私利」,聯合國秘書長若認為某官員所獲豁免妨礙司法、損及聯合國利益,就須放棄相關官員的豁免。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外交事務分析員福爾克指出,今次起訴書清楚表明,豁免權並不適用於包括虛報稅務資料等控罪,「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相信,阿什和洛倫索所犯事項是在其外交職務以外」。
紐約檢控官巴拉拉未有解釋為何只控告阿什漏稅逾120萬美元(936萬港元)而非貪污。不過他明確說﹕「我們不認為可以提出任何豁免,以避過目前的指控。」
阿什周二在紐約寓所被捕,准以100萬美元有條件保釋在家受軟禁。其律師稱,阿什準備行使外交豁免權,極力應對指控。
聯合國大會主席屬禮節性質職位,負責宣布每次全體會議開始及結束、主持會議等。此職位須於每年9月召開聯合國大會前最少3個月在聯大會議上循選舉產生,任期一年,薪俸由所屬國家負責。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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