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一對多退出機制問題顯現
鉅亨網新聞中心
基金公司一對多業務運作以來凈值持續下滑,再加上管理較為混亂,持有人提前退出需求增加,而這也引發了一對多產品退出機制的問題顯現。
據證券時報5月24日報道,經過9個月運作后,基金公司2009年開閘的一對多業務正遭遇考驗。一方面,一對多凈值持續下滑,對一對多表現給予過高期待的客戶逐漸產生失望情緒,進而要求退出;另一方面,各基金公司專戶管理中問題逐步顯現,持有人提前退出需求增加。在此情況下,一對多產品退出機制的問題顯現。
近日,某一對多持有人經過多次溝通,成功“贖回”了南方一家基金公司旗下一對多產品。該投資人反映,因為這次操作屬于提前違約退出,所以雖然該產品本來是盈利的,但除去違約金以及業績提成后,最初投入的100萬本金最后到手時剩下98.4萬。
對于購買了一對多產品的客戶而言,能夠拿到自己投資只能通過三種路徑,一種是合同到期贖回;二是違約提前退出;三是達到基金公司合同規定清盤線提前結束。不少一對多持有人反映,與購買時的便捷相比,提前退出一對多略顯困難。
按投資者一般的理解,持有人如果需要提前退出,只要愿意支付違約金即可辦理,但事實并非如此。有購買了北京某大型基金公司一對多的投資者透露,“年初的時候就向基金公司表示要退出該計劃,因為前后經過太多流程耗費了大量時間,最終放棄了退出。”
據了解,很多公司合同中規定提前退出“需要經資產管理人同意”,因此基金公司會以此為理由與客戶進行多次商談。“當投資者提出退出申請時,首先客戶經理會不斷與投資者進行溝通,了解客戶退出的理由。如果客戶堅決要退,那接下來將會走很多程序,例如主管部門領導審核,公司領導審批等多個程序。”據了解,前述投資者在詢問何時能退出時經常接到基金公司的回復是“領導正在審批”,因此久拖不決。
“資金能不能退出還要經過基金公司領導的審批?按照合同如果愿意支付違約金理當及時辦理。”前述投資者表示難以理解,他還透露即便與基金公司溝通退出之后,從辦手續到拿到投資款項要耗費十余天,這是公募基金贖回到款所需時間的三倍。
基金公司的相關人士認為,專戶理財業務與普通公募基金有差別,鎖定期是為了避免投資者以公募基金思維來投資專戶產品。不過也有部分投資者認為,由于基金公司的專戶理財業務信息難以獲得,投資者只能在買入產品后才能真正了解一家公司的管理能力,一旦發現基金公司管理層面出現的問題時,退出機制就頗讓人頭痛。
前述投資者反映,此次違約退出并非因為產品業績表現落后,更多是因為通過長時間與基金公司的溝通,逐漸發現該公司在專戶業務上存在管理問題。“基金公司的專戶理財與公募業務能力并不匹配,這家公司的專戶業務準備不足,管理較為混亂,再加上專戶投資人員的不穩定,這些是退出的主要理由。”他表示。
某基金公司專戶投資負責人認為,一對多的鎖定期是為基金公司以及客戶做一個中長期規劃,否則就和普通公募型基金產品沒有過多區別。“投資者會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例如在市場波動時追漲殺跌,但因為鎖定期的限定,更多的投資者會給自己一個更長時間,到期時再衡量一家公司的投資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對于個體投資金額較大而產品規模較小的一對多產品而言,如果不是因為有鎖定期這一限制,一旦出現投資者頻繁申購贖回,這對投資就極其不利,因此鎖定期能夠避免這種因素給投資經理帶來的管理問題。
不過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一對多投資者就認為,投資者之所以有退出產品的想法,更多是一些投資者通過業績發現基金公司內部問題,單純因為業績原因愿意花費違約費提前退出的并非主流。
有投資者表示,以最近出現較多的專戶投資經理離職事件來看,這種屬于基金公司管理層面出現的問題,如果因為這種因素客戶要求退出,而客戶卻依舊需要支付較高的違約費,那么其合理程度值得商榷。
(嚴洲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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