鈊象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9 19:10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勞工活動中心演藝廳(台北縣五股鄉五工六路九號)
4.召集事由:
壹、報告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訂定「董事、監察人道德行為準則」與「一級主管以上人員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貳、承認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參、討論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公司章程』修訂案。
(三)其他議案。
肆、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天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縣五股鄉五權路48號2樓)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惟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六條之二規定辦理,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通知書。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
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含)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
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99年4月2日起至99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1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
3.受理提案處所: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縣五股鄉五權路48號6樓,
聯絡人:劉曉萍,電話:(02)22995048分機1216)。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4月11日至6月9日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4月10日(星期日,逢假日,親自辦理者
提前至前一營業日下午四時三十分止)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逕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25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電話(02)2502-7755,郵寄過戶者以99年4月10日郵戳為憑。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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