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本公司遭空氣污染防制法罰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9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新竹市環保局至本公司執行營建工程現場查核,
發現本公司營造廠商施工中未遵守相關規定(工程區內物料
堆置無防制措施、車行路徑未有效清洗、裸露地表覆蓋之防
塵網破損、結構體防塵網部份未施作),處以新台幣10萬元
罰鍰。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責成營造廠商補正並經主管機關複查改
善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