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7 17:59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3/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盧木生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盧木生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凌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崑山市城北高科技工業園區寰慶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加工新型平板顯示器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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