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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新科技:澄清本公司未接受媒體採訪以及發布任何新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9/02/24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c5版,報導有關本公司鍛造業相關之內文以及今年將增加ce產品


營業品項,營收可望成長,......,將以辦理現金增資方式支應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接受媒體採訪以及發布任何新聞,

報導內容係記者自行轉載舊有資訊,已與現況不符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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