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新科技:澄清本公司未接受媒體採訪以及發布任何新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9/02/24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c5版,報導有關本公司鍛造業相關之內文以及今年將增加ce產品
營業品項,營收可望成長,......,將以辦理現金增資方式支應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接受媒體採訪以及發布任何新聞,
報導內容係記者自行轉載舊有資訊,已與現況不符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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