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7 17:47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東鎮新生路377號(樹杞林文化館)上午九時整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4.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報告。
5.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6.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公司章程』案。
(三)其他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
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民國99年3月31日起至民國
99年4月09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
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處所:矽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北興路1段436號)逾期恕不受理。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04/17~99/06/15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並同時停止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及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
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務必於99年04月16日(星期五)
下午五時前,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
並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四、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洽上開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或補發。
五、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本
公司得不寄發開會通知書,以本公告方式為之。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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