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總經

新版財劃法 地方財源只增不減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1-19 16:01


立院上演全武行,通過「地方制度法」,鄉鎮市長將有條件轉任區長。配合地方制度改變,行政院也在去年年底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公共債務法」修正案,有待立法院新會期審議。目前行政院版的財劃法,以「公式入法」,直轄市和縣市一體適用;以九十七年度的預算設算,地方財源將增加到九百八十二億,比舊版增加將近二十億。(張雅惠報導)

配合地方制度改變,財劃法和公債務也必須修正,行政院院會去年年底已經通過政院版,立法院新會期即將審議,才來得及在民國一百年地方制度改變之後,編列年度預算。


目前行政院版的財劃法,直轄市和縣市分配比率一致,用一體適用的公式來分配,原則上,只增不減,各地方的財源都會適度增加;改制的直轄市將獲得財源保障,不過,錢多了,該做的事也會相對變多;中央政府要負擔勞健保費用,負擔加重三百零四億,統籌款來源之一,所得稅的百分之十、降到百分之六,差額兩百八十五億元,也從地方移轉給中央;地方不必再負擔勞健保費用,可支配財源相對增加,預估比原本多出十九億,地方的可支配財源從九百六十三億增加到九百八十二億。

另外,行政院版的公債法,中央政府舉債上限維持不變,但是地方政府配合改制需要,舉債空間可望增加;新版的地方舉債上限:直轄市不得超過當年度總預算和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百分之兩百五十,縣市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鄉鎮市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同時增訂強化債務管理機制。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