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唯冠召開iPad維權發布會(4)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18 16:01
李肅:我現在先念一下聲明,這個聲明一會兒打出來可以都發給大家。最近蘋果公司發表聲明,認為iPad商標早在幾年前以合法賣給蘋果公司。第二,就認為唯冠不承認大陸商標部分已轉讓。第三,他認為香港法院已支持蘋果的主張。第四,雙方訴訟還在進行,中國工商執法是不合適的。因此我們作為iPad商標訴訟與公關的總協調公司,特發表聲明如下:
第一,唯冠公司從2004年到2006年為iPod上與iPad商標近似而在英國與蘋果公司訴訟,從這一訴訟之後從來沒有也不可能與蘋果談判出讓iPad商標。蘋果公司設立的虛假小公司花3.5萬英鎊買走iPad商標,是用不正當的欺詐手段取得的,我們委托美國公司正在准備起訴蘋果公司。
第二,iPad中國商標沒有賣給蘋果公司是當年蘋果公司承認的事實,雙方進行了上時間的轉讓談判,2010年八家銀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後,蘋果還派律師與八家銀行協調有償轉讓商標,現在是蘋果公司強行使用iPad商標後,不承認當年的談判。至于iPad商標是不是賣給蘋果,和蘋果能不能在大陸使用iPad商標,根本不是唯冠公司承認不承認的問題,是中國法律容許\不容許\的問題。當年娃哈哈與達能簽署合同出讓商標,被國家工商局駁回,而iPad商標這個既有欺詐之爭,又根本不是商標持有者深圳唯冠簽署的合同,蘋果公司現在和將來都根本不可能被中國的商標予以承認。
第三,香港法院為雙方的合同糾紛根本還沒有開庭,蘋果公司公然稱香港法院支持它們商標擁有權主張,這是欺騙輿論的行為,是對法律常識的違背。
第四,蘋果公司以雙方訴訟正在進行為由,並引証香港法院的臨時禁制令,組織中國工商部門執法,是對中國司法的蔑視,當年娃哈哈與達能訴訟期間,達能在BVI法院拿到對娃哈哈的禁制令,由某中介組織挑釁中國司法主權,被娃哈哈訴訟法律責任,以對方承認錯誤告終。中國工商部門按中國法律執法是正當的執法,不認真執法的部門應該以不作為而被我方律師起訴。
這是我們整個的聲明。大概我想跟大家再介紹一下這個案件的整個背景。這個案件大體的背景現在大體上分為幾部分:
第一部分,我現在剛從美國回來,幾家美國公司,是看到國際上各種報道以後找到門上來,所以我們談了三家美國的律師事務所,談完之後我得的結論,這個商標當時作為蘋果公司注冊一家虛假的小公司,用3.5萬英鎊買走絕對是有欺詐的成分,剛才我已經講了,這個美國律師大體上一個什麼樣判斷思維,大體准備上用什麼樣的東西起訴。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認為目前大體上這個案件就當年總根上咱們所說轉讓全球商標這個問題,實際上我們一直在跟蘋果在談,如果你要想好好談判,大家共同協商結果,我們是願意不在美國從根上去刨你全球賣iPad這件根上法律上的問題,我們是希望跟它妥協談判的。但是蘋果公司這次發的聲明根本沒有任何繼續談判的誠意,為此我們跟美國律師也進行了接觸了談判,所以從根源上看,這個商標實際上帶有欺詐性質買走的,所以我們認為這場訴訟如果蘋果在近期內不願意妥協,不願意談判,我認為這場訴訟是不可避免的,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部分,我們認為整個蘋果公司之所以要花這麼樣大的代價不擇手段的去買這個東西,實際上對唯冠當年出來重要的一個構想也有偷竊的成分。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到底我們認為當年的iPad,實際上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它是一個網絡電腦的概念,而且當時已經作為首控的體系已經有很多方便操作的各種因素。所以實際上它是一個internet網,就是在網上可以去操作的一個終端的一個設備,所以它四個字合起來的時候大體是這麼一個概念。所以我這次跟美國公司探討的時候,他們認為當年2000年我們推出這個概念的時候,蘋果公司根本沒有這個概念,它當時在2001年的時候剛開始做iPod,iPod是什麼呢?是一個音樂機,所以因此在當時2004年他們開始要注冊iPod的時候,發現近似商標的東西竟然是一個網上的終端顯示器、閱\讀器一種類型電腦的概念,這種概念既是四個字母完整的一個組合,而且它有很多概念包括首控操縱便捷性,網上讀取信息的各種能力,它這個公司當時的產品已經具備了這些東西。所以因此後來出現的iPhone和iPad,實際上在這個概念上都跟我們當年的概念相似,所以因此美國律師也認為這里面實際上也有蘋果去為了偷這個概念而不擇手段去買這個商標的含義,所以這是我想講講大體的背景。
其他在法律訴訟上,剛才我們律師已經都把這個過程都談了,大體上我們認為有幾個點要跟大家講一下。這件事出來以後,我們等于是受八家銀行的委托,它的起因我認為蘋果汁所以犯這個低級錯誤,我認為很重要的問題是在于當時它跟我們在談判iPad上的時候,從1000萬美元開價一直談,雙方還有一定的協議,說在談判期間不能轉讓等等,所以這些合同都能說明蘋果當年就知道自己中國商標沒有轉讓成,所以才跟我們談判,長時間的談判,而且價格怎麼談的,都有各種各樣的記錄。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它為什麼敢于公然這樣突然翻臉不承認當時所有簽的東西,突然敢于強行去賣呢?實際上是八家銀行查封唯冠公司直接相關。當時八家銀行把這個查封以後,重點查封是iPad商標,八個銀行全部把這個商標查封走了。是一個誤導,既然銀行查封它了,同意將來會賣我,我現在賣iPad也沒有人來追究我。但是當時他突然推出上以後,你仔細看iPad這個產品從國際上賣到中國賣持續了半年,這半年時間就是蘋果公司在中國活動的半年,在這半年之前當時還都承認我們,因為蘋果在全球開始熱賣,所以中國的問題變成中國的問題,壓迫律師事務所趕快解決,所以它當時也急,也是受到的誤導,所以就開始賣。開始賣以後,當年是八家銀行開了一次聯席會,楊榮山也參與了,在這次會上八家銀行正式決定形成聯盟,共同由我們總協調,一個律師團共同去告他們。大體上這是起因的部分。
起因的部分以後,再說第二個重要的東西,就是蘋果在賣的過程中,它知道自己是違法的,所以他做的保護性的措施,實際上就在深圳法院起訴我們,說要確認當年賣那個合同的時候把這個合同也賣了,把這個商標也賣了。所以這場官司當時他們是作為自己保護自己的一個措施做出來的。我們跟蘋果談的時候已經告訴他們,這是律師誤導你,他做的法律措施不足以讓他去賣,因為任何一個商標都可能有爭執,如果海爾的商標我去起訴,只要立了案我就可以坐著海爾商標,這是很荒唐的行為。所以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它的律師做的這個防範措施實際上根本就是對中國的法律常識有違背的這麼一種措施。這個措施最後它失敗了,我們在一審已經打贏了,中國不可能承認這個東西。因此在一審敗了以後,就形成了全國工商的處理潮。
第三個現象跟大家講一下,工商系統查封這些事是我們代表八家銀行發了聲明以後,西城工商局主動找到我們的,主動找到我們他就認為這件事到底怎麼回事,讓我們提供一些資料,最後我們到最後馬律師去辦的,跟西城工商局就談了我們所有想法。所以從呢呢那天西城工商局就禁止我們炒作這件事,因此我們這麼長時間我們一直沒向媒體公開跟這個事有關系。所以去年年初我們就在北京市西城區工商局進入聽証程序,開的聽証會的現場,我們認為在法理上、清理上我們一邊倒,我們認為對我們非常有利。蘋果的律師最後提出的最主要的依據是認為他應該管轄權提升,要到北京市或者國家工商局去,所以在法理上在那次聽証會上他是完全沒有理的,因為這個東西不是你的,你為什麼要用,你再有訴訟你也不能用,這都是常識。當時在整個訴訟現場,聽証現場,他們提主要是程序問題,而當時北京市西城區工商局聽証會上,明確表示此事請示過北京市工商局和相關的上級工商局,一致認為在整個程序上應該西城工商局有權處理。因為它處理就是當地這個店正在賣的,所以當時這個大悅城這個店正在賣,我們有權力讓它去查封,不查封它是違法的,它是不作為的。所以當時就定下來聽証了,聽証之後北京市工商局已經明確發出了罰單,罰單248393690元,這個罰單當時是按稅務部門算出來非法收入,按工商法律三倍罰款最高額去罰出來的款。這個罰款都不是我們從西城工商局聽來的,是他們律師拿了這個東西跑到深圳法院,為深圳法院一審聽証的和審判的時候,他們就認為你們這麼弄,你們這麼弄他們罰款就生效了,所以當時他在那個會上去講的,而且他們的律師還在哪兒大講了一通,北京市工商局那個處長支持他們,後來律師就問你怎麼知道的,你幹什麼來著,你是不是吃賄受賄去了,你怎麼能知道這些事,他們律師後來趕快退下去不說了。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其實這件事工商處罰單已經發出去了,但是蘋果用了各種各樣公關手段,最後把這件事又提到北京市工商局,現在還沒有真正最後去罰它。
在這樣一種基礎上,一審法院判我們贏了之後,全國工商局都開始全面介入,都開始罰它的款,所以現在在具體到底應該賠多少的問題上,我們跟蘋果公司講的很明白,我們認為你如果沒有違法使用的時候,這個商標只是一個商標的買賣權,也就是說到底值多少錢是商標的權力。而你在違法使用它的哪一天你就要做好准備,你要想支付的各種各樣的成本已經帶有違法使用的成本了。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當時推算全國大體上要罰它300億,在300億基礎上來談的時候,我們當時說100億跟你要也根本不算過分,美國律師提出來20億美元以上打這場官司,因為他說整個違法欺詐這些東西足以讓它賠這麼多。而中國的賠償是不可能賠這麼高,但是只要我們不讓它用,繼續罰下去,全中國現在該罰的罰款就是300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它到底該多少錢來買這個問題,楊榮山一致認為我們公司沒有提出具體的東西來,但是我認為比照這些東西,它不是一個小數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就講我們談判談到這個程度是一個什麼情況。
最後我想講一下,這件事是反映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重要的轉折節點,歷史上我們都在談的是我們中國在侵別人的權,亂用各種各樣的東西,在商標問題上也是一樣的,我們中國實際上在商標問題上,像聯想到了美國,到了國外,人家注冊了聯想就是不能用,就得改一個莫名其妙的名字。而我們中國知識產權現在保護的問題已經轉到需要保護我們本土企業的重要轉折點了。這一次應該說當年我們幫娃哈哈打贏達能最關鍵最關鍵這場官司是知識產權官司,是當時的娃哈哈的整個商標賣給達能的時候沒被國家工商局通過,最後我們通過商標法最後確認確權,這個商標還在娃哈哈手里面。所以我們最後取勝最重要依據是整個商標權在我們這兒,我們就可以把39家合資企業全部關掉,中國合資企業法律里面明文規定沒有任何理由咱們倆不想合作,我就可以把這個公司關了。因此當時我們就提出把39家都關掉清償的時候,由于無形資產在娃哈哈手里,所有的設備一錢不值,在中國都是過剩的,所以當時我們談判的時候就一條,如果把39家都關掉,娃哈哈大體所有的資產變賣的收入不會超過10個億,達能拿回去最多5億人民幣,最後談判30億最後就成交了,最後就把達能清出去了。所以以娃哈哈這個官司為起點,為什麼這次蘋果又找到我們,唯冠又找到我們,而且現在到處中國都是在告國外公司侵權的案例,現在都找到我們來。包括華納最後中國那家公司是華納注冊完商標,發現華納公司在亂用。咱們今天這位成總是注冊高通,高通當年是中國最著名的漢卡,四大漢卡之一,一直在用的公司,現在高通公然就違法然後去用它的商標,然後那它的商標去賣各種各樣商標。
所以中國現在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已經在發生全球性的扭轉,隨著中國的崛起,中國的發展,在這個領域里面中國企業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應該成為整個中國現在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的一個現象。所以很多輿論認為要它100億就是訛詐,我認為根本不是這回事,就在這種訴訟過程里,美國律師說起來,就這種欺詐性的買走東西,而且公然違法的使用人家東西,在美國賠償都不是小錢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的訴訟帶有全中國的共性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輿論界支持我們,對蘋果的這種違法的行為進行追究。我們對法院和工商系統我們也在各個地方正在主張我們自己的合法權力,我要補充就這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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