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代子公司公告-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拋棄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0年度現金股息之分派權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1/17
2.公司名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間接持有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股權100%,
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5.861%
本公司間接持有台聯網投資(股)公司股權100%,
台聯網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2.005%
本公司間接持有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股權100%,
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3.495%
5.發生緣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業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拋棄其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0年度現金股息之分派權利。其等所放
棄之現金股息將由台灣大哥大股東會將其比例分派與其餘股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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