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富電子: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6 19:17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06
2.減資基準日:104/08/2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據本公司104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
並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
作業計畫。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1,000,000,00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四)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約為20%,即每仟股減少約200股。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800,000,000元。
(六)本次減資消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約為20%,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8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
零股,按每股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
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10元認購之。
(七)有關本減資案及現金發放等各項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登錄。
三、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四、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電話:(02)25865859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10/22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4/10/23至104/11/05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10/26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10/27至104/11/05止
(五)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04/10/31
(六)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04/11/06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11/06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盡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民國104年10月26日下午4時30分前,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駕臨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未過戶舊股票,但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須於104年
11月06日後,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付清單及身分證
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後,另填妥換
發新股票申請書,辦理換發新股票,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無實體登錄。
(四)掛號郵寄者以104年10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行轉付集保劃撥費
用,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0/3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1/06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80,000,000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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