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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控告高盛?SEC嚴重內鬨 法界:此案不易蔓延至金融業

鉅亨網編譯張正芊 綜合外電


消息人士周一 (19 日) 透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在決定是否對華爾街主要銀行高盛 (Goldman Sachs)(GS-US) 提出詐欺控訴時,出現嚴重意見分歧。

同一時間,法界人士認為 SEC 若欲以高盛模式,對眾多華爾街銀行提出告訴,並非易事。因此該案對於金融業的衝擊,可能不如外界想像嚴重。


《華爾街日報》周二 (20 日) 報導,SEC 的 5 人決議小組,上周三針對是否以民事詐欺罪控告高盛,進行冗長會議辯論。最後以 3 票對 2 票通過採取行動,並於上周五 (16 日) 遞出訴狀。

報導指出,這樣的過程違反 SEC 慣例。過去 SEC 在決定是否對監管的金融機構採取強制行動時,通常傾向所有委員達成一致意見。因此這項內幕,恐刺激美國國會與白宮在金融監管法案上兩黨意見對立加劇。

預料由美國總統歐巴馬 (Obama) 任命的獨立派 SEC 主席 Mary Schapiro,周二出席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 (House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 針對高盛案舉行的聽證會時,將因 SEC 內部意見對立而遭遇圍剿。消息人士透露,Schapiro 與另 2 位民主黨 SEC 委員贊成控告高盛,另 2 名共和黨委員則持反對意見。

另一方面《路透社》指出,仔細研究高盛案相關法律文件,會發現 SEC 控訴的事件,情況可能比外界原先預期來得特殊。

SEC 指控,高盛向法人販售與次級房貸相關的 CDO (擔保債權憑證) 投資組合 Abacus 2007-AC1 時,涉嫌隱匿避險基金巨擘鮑爾森公司 (Paulson & Co.) 也參與操作的事實,以及鮑爾森能夠因此類證券表現差而獲利。

因此 SEC 認定,Abacus 2007 注定虧損,且原本下注美國住房市場在 2007 年初還未達崩盤邊緣的投資人,被蒙在鼓裡。且根據高盛去年秋天向金管單位遞交的報告,SEC 當時通知高盛律師對於 Abacus 2007 有疑慮,因為之一是其他投資銀行在銷售 CDO 投資組合時,皆會告知客戶有另一個避險基金也下注該組合負面發展,並可能影響這類證券的操作。

換句話說,SEC 只是針對高盛的特例提出告訴,並非認為其他大部分銷售 CDO 投資組合的銀行,也犯與高盛相同的「誤導投資人」詐欺行為。大部分法律專家指出,這意味 SEC 並非想藉此大力打壓 CDO 產品。證券業律師 Scott Berman 也直指,SEC 的控訴重點是有無向投資人揭露操作相關消息,而非操作方式本身。

除此之外,SEC 控告高盛案的後續效應可能有限,主要原因還包括 SEC 是否能成功說服法官,認定高盛確實「誤導」投資人相信,鮑爾森在該投資組合中持有部位,本質上屬於多頭。

此外,高盛遞交的報告也顯示其他有利證據,即 SEC 針對該案只查訪了 5 名高盛職員,但高盛卻遞交了多達 800 頁的報告。且 SEC 並未查訪任何一名高盛高層,甚至包括與上周五遭控訴的年輕交易員 Fabrice Tourre 密切合作的高盛副總裁 Jonathan Eg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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