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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經】外資銀行有望獲得企業債券承銷資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2 09:45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8月11日發布新聞稿稱,將加快推動市場化會員分類評價機制。根據這一機制,在華外資法人銀行有望從事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承銷業務。

據新聞稿介紹,會員分類評價機制將以市場化方式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主承銷類、承銷類和非承銷類金融機構,以及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類會員進行綜合評價,並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市場化的主承銷類會員和承銷類會員進入退出機制,建立、完善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分級管理機制,加強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中介機構的自律管理。

國民待遇原則表示在評價體系中,中外資銀行將平等對待,適用同樣的評價規則和標準,而這意味著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如果經過市場化評價表明具備相應的綜合能力,也將可能從事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承銷業務。

而此前,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目前可在銀行間市場投資國債、央票、金融債、短融券、中期票據及某些衍生金融產品,但不能從事企業債券承銷業務。只有匯豐控股、摩根大通和渣打銀行三家外資行具有財政部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


交易商協會還在新聞稿中表示,近年來,中國債券市場飛速發展,截至2010年6月底,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產品(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企業債、公司債、可轉債等)余額已超過3.2萬億元。債券市場的持續快速發展需要更多具備適當條件的中介機構參與承銷等中介服務,以滿足市場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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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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