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微米:公告本公司99年第2次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專戶存儲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9/15
2.發生緣由:
公司名稱:台灣微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之規定,公司應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
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應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
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
委託代收股款機構:玉山銀行內湖分行
委託存儲價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
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99/09/1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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