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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收養家庭可申請育嬰留職津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0 14:27


立法院今天(20號)三讀修正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收養三歲以下兒童的夫妻,也能像一般家庭一樣,可以請領「育嬰留職津貼」,但為了避免產生道德風險,如果最後沒有收養成功,必須返還所有已經領取的津貼。(陳俊華報導)

立法院二十號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為了打造友善的收養環境,未來要是收養三歲以下兒童,在先行共同生活期間,也準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的相關規定。


但為了避免產生道德風險,三讀通過的條文中也增訂,如果收養關係最後沒有經過法院認可,必須返還期間所領取的所有津貼,否則可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王育敏:『這一次我特別提出修法,希望讓這些收養父母也跟一般的家庭一樣,可以適用育嬰留職津貼的條款;當然他們的狀況比較特殊,如果說他們將來沒有收養成功這個小孩的話,他們有一些已經領取的津貼,他可能就需要返還。』

另外,院會也三讀通過《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對勞工申訴者的權益保障,未來企業不得對勞工申訴人終止契約,或有其他不利勞工的行為;而勞動檢查機關也必須對申訴者保密,不得洩漏申訴人身分。

(圖:立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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