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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網資產重組:華北電網確定分拆方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14 07:46


繼去年5月國家電網大刀闊斧拆分四大區域電網之后,區域電網的最后一塊“堡壘”——華北電網也最終未能逃脫被分拆的命運。

“這事上個月就已經在內部宣布了,華北電網將被分拆為國家電網華北分部和冀北電力公司兩部分。”華北電網一位內部人士記向者透露,冀北電力主要將接手冀北五市,也就是唐山、秦皇島、承德、張家口以及廊坊的電網調度公司,并計劃在今年內正式掛牌成立。

在該人士看來,盡管新成立的國家電網華北分部仍將執行區域調度職能,但原來的華北區域電網獨立市場地位已經不復存在。

與此同時,1月13日,國家電網在其官方網站上宣布,國家電網公司各省(區、市)公司的“三集五大”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全部批復,工作將全面展開。


至此,成立區區不到10年,曾被寄望于打破電力壟斷的區域電網公司已集體退出歷史舞臺,而國家電網的壟斷地位則進一步得到強化。

分拆華北電網

分拆后,區域電網已經失去了獨立市場主體資格,等于是被架空

“四大區域電網分拆之后,其實華北電網的最終被分拆的命運也已經注定,之所以拖到現在,主要是內部對于分拆方案的反復討論,簡單點說就是討價還價。”上述華北電網人士對記者稱。

與其他幾大區域電網相比,華北電網公司無疑是最為特殊的,因而也成為最后被分解的區域電網。

首先,華北電網轄區內的北京政治地位特殊,其電網的安全性問題自然是重中之重。其次,華北電網與其他幾大區域電網先有省級電力公司,再成立區域電網的模式不同,它的誕生本身比省級公司更早,因而資產和業務聯系最為緊密,分拆阻力也就更大。

去年5月,國家電網就已經同時在西北電網、華中電網、華東電網、東北電網四大區域電網實施了以資產下放、職權上收為核心的全面調整。

一方面,國家電網在上述四大區域電網加設西北分部、華中分部、華東分部、東北分部,與原區域電網公司實行“兩塊牌子、一套機構”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四大區域公司旗下主要經營性資產,特別是各超高壓公司按屬地化原則相繼劃轉至省級電力公司。

這等于是說原區域電網只得以保留區域調度職能以及基建、安全等非經營性部門,而不再具有經營職能,這使得原來的區域電網從實質上已經失去了獨立市場主體資格,等于是被架空。

背離電改方向?

“區域電網被架空意味著原來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遭遇重大挫折。”

在一位華東電網內部人士看來,國家電網對區域電網采取的是逐步蠶食的政策,從2005年以來,國家電網就宣布越過區域電網對省級電網實施垂直管理,這等于使區域電網和省網從原來的母子關系降為平級的兄弟關系。此外,區域電網的財務、人事等職能也陸續被國家電網公司上收。

事實上,在國家電網在區域電網設立分部之前,區域電網公司擁有的資產主要是省間聯絡線,主要承擔的職能是省間和跨區的電力調度。而根據2002年國務院發布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俗稱“5號文件”)的表述,“區域電網公司應該將區域內的現省級電力公司改組為分公司或子公司,負責經營當地相應的輸配電業務”。而國家電網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處理

區域電網公司日常生產中需網間協調的問題,同時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在‘5號文件’的設計思路下,區域電網擔當著重要任務,而隨著區域電網被架空,這意味著原來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遭遇重大挫折。”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說。

“5號文件對中國電力市場的設計是以區域電網為發展方向,這是從安全和管理角度考慮,現在區域電網的牌子還在,但功能已經喪失,特別是一旦特高壓交流形成全國一張網,意味著省與省之間的500千伏網架必須解列,成為配電網,這等于回到了國家電網大一統的狀態。”韓曉平說。

而另一方面,特高壓電網建成后,為確保電網安全和管理順暢,輸電和配電將更加難以分開。

“輸配分開是打破電網壟斷電力市場所必須采取的措施。而國家電網通過特高壓這種技術手段,將在事實上強化其在電力購銷上的雙重壟斷。”韓曉平說。

國網再回“大一統”

權力上收,資產下放,實現總部分部全面融合

事實上,重新“大一統”正是近期國家電網全網工作重點。

近期,國家電網總經理劉振亞在多個內部講話中強調,“‘三集五大’體系建設是今年國家電網工作的重中之重。”

所謂 “三集五大”是指以集約化、扁平化、專業化為方向,以統一信息平臺、統一管理標準、統一支撐服務為保障,做強公司總部、做實省公司、實現全公司資源、業務、管理向總部和省級集中。簡單理解,就是權力上收,資產下放,實現總部分部全面融合。

這一概念在2009年被首次提出,隨后在2011年初起在重慶,江蘇兩省市進行試點,而今年則將在國家電網全網展開。

顯然,對于區域電網層級的架空正是這個體系最重要的一環。

除資源重新向總部集中外,國家電網一直在不斷突破原來政策的禁區。

2002年實施電力體制改革的第一步便是廠網分開。

但近幾年來,利用新能源高速發展的契機,國網相繼投資了一批新能源發電項目,突破了電網不經營發電業務的限制。

“國家電網參與電源建設肯定是與‘5號文件’背道而馳的。今后新能源發電將越來越普及,國家電網參與投資風電光伏,既是賣家,又是買家,很難做到公平,以后這可能成為新的問題。”韓曉平說。(21世紀經濟報道)

(曹文明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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