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波: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2/10
2.公司名稱: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由原第七屆董事成員召集,對於經濟部撤銷之董事登記事項,
因改選前經營狀況均維持不變,且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亦無實質影響,故決定不提起
訴願程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一、通過對大陸地區投資案(詳98年12月10日重大訊息)、
二、通過本公司變更營業地址(詳99年1月15日重大訊息)、
三、通過本公司發行之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股票(詳99年1月15日重大訊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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