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研究退市制度 創業板公司有望先行先試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深交所已於 9 月將創業板退市辦法草案上報證監會。目前,證監會已成立專門小組研究退市制度,並不限於創業板,而是統籌研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機制。創業板公司歷史包袱小,高成長與高風險並存,將「先行先試」直接退市制度。監管部門希望以創業板為突破口,帶動主板退市制度跟進。
中新網報導,權威人士表示,作為資本市場優勝劣汰長效機制的關鍵環節,完善的退市制度一方面引導市場資源流向優質企業,另一方面有效遏制市場過度投機與違規違法行為,實現對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創業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的建立健全,將與發行制度的深化改革形成良好互動,有利於實現更為科學合理的估值與定價,符合當前市場化改革與基礎制度建設根本方向。
這位人士介紹,由於退市制度涉及面廣、對投資者影響大,目前正在有序推進,整個程式還在研究、反覆論證中。他建議,監管部門除了研究健全退市制度外,還應研究創業板公司退市之後的去向和監管問題。目前證監會還沒有專門職能部門對退市公司進行監管。同時,應研究退市公司再上市問題,構建創業板能上能下的機制。
深交所負責人表示,創業板退市制度比主板的退市制度更嚴格,退市標準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特點:多元標準、直接退市、快速程式。
在海外創業板市場上,退市是一種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退市率明顯高於主板市場。 2005-2008 年,美國 NASDAQ 市場每年非自願退市公司均超過 40 家,退市比率 (退市公司數量/上市公司數量) 分別為 2.6% 、 1.6% 、 1.5% 和 1.8% ;英國 AIM 市場 2006-2008 年每年非自願退市公司均超過 60 家, 3 年退市比率分別為 1.6% 、 5.6% 和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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