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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黑龍江12月27日電(記者陳寶琨)村支書王某利用職務之便在一個假承包合同上簽了字“承包”者騙來16萬元補償款。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作出判決王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張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2002至2003年間王某在擔任松北區某村黨支部書記期間與某單位主任科員張某預謀在明知政府要開發建設征用土地且多次強調禁止對外承包土地的情況下王某未按照土地承包相關規定未經村委會、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在時任該村村委會主任宋某等村委會成員及相關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該村4000平方米洼地“承包”給以獲取征地補償款為目的的張某。張某用其妻子的名字與王某簽訂虛假的土地承包合同因怕村委會、鎮政府發現王某把虛假合同簽訂日期提前到1997年11月約定“承包費”為2萬元。張某向村里交了1萬元承包費。2005年8月張某“承包”的土地被政府征用獲得土地補償款近16萬元。
同年8月村委會的工作人員拿著由王某簽批已發放完的土地補償款領取明細表和虛假承包合同到鎮政府核銷土地補償款時財務人員發現虛假承包合同無村委會主任簽字拒絕核銷。于是王某用電話通知村委會主任宋某在虛假合同上簽字。宋某到場簽字后發現土地補償款已被領走遂在虛假土地承包合同上補簽字鎮政府對此筆款項進行了核銷。去年11月初張某到檢察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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