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量:公告本公司台北辦公室火災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0/12/27
2.公司名稱:晶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台北辦公室於12/27上午發生火警,事故原因由消防隊查證中。
6.因應措施:(1)經通報消防隊處理,火勢已撲滅,並通報保險公司處理。
(2)預計可能損失估算:a.局部辦公室燒毀 b.主要設備及存貨未燒毀。
初估整體無重大損失。
(3)可能獲得保險理賠金額:已通知保險公司,可獲得理賠金額待勘查結果而定。
(4)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初步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