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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蘋果唯冠ipad商標之爭的背後博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15 11:13


在深圳福田區一處新辦公地,56歲的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唯冠)創始人楊榮山與記者談起剛與美國蘋果公司(下稱蘋果)了結的那場iPad商標爭鬥,猶如談一場隔夜的戲。

而在數十公里外的鹽田區沙頭角保稅區,那棟掛“Proview唯冠”標誌的廠房大樓,已一身落寞地佇立在公路一側,昔日人忙車喧、年千萬台電腦和電視顯示器的盛景已然不在。


蘋果給的6000萬美元和解金,無法讓負債4億美元的深圳唯冠起死回生。談話中,楊榮山常會突然陷入一陣沉思……畢竟,一個企業的生存與崛起,靠賣一兩個iPad商標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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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公司”3.5萬英鎊買下iPad商標

2009年是唯冠最苦痛的一年。楊榮山在年報中承認:“營業額大幅下滑超過70%。加之液晶面板價格大幅下跌,集團持有高價購入的大量存貨,構成重大損失。”

這是楊榮山最後一次以唯冠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的身份發出年報。翌年8月,他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破,職位隨之易人。

2009年3月,陷入財務泥淖中的唯冠子公司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接受了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8家債權銀行的框架協議,將資金賬戶與經營生置於銀行團監控之下,以換取對公司債務重組的支持。

就在這個關口,一個自稱“喬納森·哈格裡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的人,向唯冠英國子公司發出郵件,要求收購唯冠所持有的iPad商標。理由是,其所在公司名為“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td,下稱IP公司)的簡稱iPadL,同iPad很相似。

收購意向很快由英國傳回唯冠總部。IP公司的胃口很大,意在收購唯冠在31個國家和地區全部共10個iPad商標(其中歐盟25國為一個,中國大陸注冊有兩個),其出價卻很吝嗇。當唯冠表示3萬英鎊太少時,喬納森在郵件中表示,實在談不攏將會提請訴訟撤銷這些商標。

蘋果代理律師矯鴻彬出示的一份證據顯示,在喬納森發出第一封郵件後的兩周內,唯冠已經判定購買商標的實際人是蘋果。

唯冠並不是保護商標權的生手。早在4年前,當蘋果向歐盟商標局提出iPod商標申請時,唯冠就曾以“此商標之組成文字及讀音與iPad構成近似”為由,主動發起過狙擊。

4個月間,雙方來來往往共發送了80多封郵件。待3.5萬英鎊打入子公司唯冠電子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唯冠)賬戶後,2009年底,唯冠法務部處長麥世宏奉命回到台北,代表台灣唯冠在IP公司起草的整體轉讓協議及相關商標注冊資料上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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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後,蘋果在美國舉行了iPad品發布會。2010年4月,IP公司將從唯冠手中取得的全部iPad商標權益悉數轉讓給了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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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花了錢 商標沒到手?

區區3萬多英鎊就賣掉了全部iPad商標,唯冠是怎麼想的?曾經的簽約人麥世宏說:“之所以轉讓,是因為雙方曾在幾年前在歐洲交過手。”

據了解,在那次涉及iPad與iPod的交鋒中,蘋果也曾威脅將以“商標5年未使用”為由申請撤銷iPod商標。當時唯冠評估勝算不大,於是主動退出了爭鬥。此次IP公司再度發出威脅,唯冠恰好陷入了財務危機,內憂外患,只有放手。

不過,IP公司並未料到,一個藏在轉讓協議中的“地雷”,會在簽約現場數位己方律師的眼皮底下深埋下來。

2010年2月,蘋果突然發現無法在中國國家商標局辦理兩個內地iPad商標轉讓手續,因為轉讓協議的簽約方台灣唯冠並非商標所有者,它們屬於深圳唯冠。

花了錢商標卻沒到手。蘋果萬萬沒想到發生了這種情況。它馬上同深圳唯冠聯繫,要求補簽協議。

“蘋果派出律師來找我談,我說現在沒有1000萬美元不成,他們聽了很驚訝。”楊榮山說,“情況變了。”

蘋果晚了一步。隨深圳唯冠賬務狀況的進一步惡化,2010年3月,銀行團已將其資悉數查封,包括兩個iPad商標。

和君創業公司被銀行團聘為深圳唯冠重組顧問及公關總協調,其總裁李肅透露,獲悉商標被查封后,蘋果也曾分別與8家銀行聯繫,商討有償轉讓商標事宜,當時各家銀行紛紛表示願意出售所查封的iPad商標。

一段時間裡,各方消息爭相爆出。或言,深圳唯冠將在中國首屆電子書業高峰論壇上現場拍賣iPad商標;或言,位於深圳寶安區的一家平板電腦製造商正試圖與深圳唯冠聯繫,希望買下iPad商標;或言,屬於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已進入轉讓階段,欲轉讓至另一家關聯公司……

蘋果決定訴諸司法。在向深圳唯冠發出律師信要求過戶iPad商標遭到拒後,2010年5月,蘋果將唯冠、台灣唯冠、深圳唯冠和楊榮山等一併告到香港高等法院;同月,又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狀告深圳唯冠,並同時申請查封iPad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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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誰在侵權誰在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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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分析,蘋果分兩地提起訴訟是有策略的一套組合拳。香港訴訟是蘋果佈局的重點,一方面源自iPad商標轉讓協議中曾有“出現糾紛排他性適應香港法律”的約定,另一方面也因為香港法律屬英美法系,蘋果代理律師感到有勝訴把握。而通過在深圳中院的訴訟,蘋果意圖人為將iPad商標置於一個權屬爭議的處境中,以打開市場操作空間。

市場不等人。距美國上市已過數月,iPad平板電腦也已分別登陸日本和中國香港,卻不得不徘徊在中國大陸這個巨大市場的門口。2010年9月17日,在未得到iPad內地商標權的前提下,蘋果iPad強行登陸內地市場。

形勢再次發生變化。眼見蘋果置侵權事實於不顧,銀行團明確表態,全力支持深圳唯冠維權,並在各方參與下確定了由數家律師事務所和諮詢機構組成的維權團隊,簽署了風險代理協議。

2011年3月,深圳唯冠律師團發動了反擊。他們向北京市西城區工商局提出商標侵權投訴。6月5日,西城區工商局向蘋果北京西單直營店發出了金額高達2.48億元人民幣的處告知書。

人們對此案的關注,隨蘋果品一浪接一浪的熱銷而節節高升。多法律界、智慧財產權界、商界人士開始將其作為研究中國商標權爭議的典型案件。

在法律上,本案有3個糾結點:其一,IP公司到底是同誰簽的協議?其二,台灣唯冠是否有權處置深圳唯冠手中的兩個iPad商標?其三,在中國大陸,怎樣才算是在轉讓中真正獲取了商標權?

謝湘輝說,看IP公司提供的商標轉讓協議,明確寫明是台灣唯冠向IP公司轉讓商標,而且深圳唯冠也從未授權麥世宏簽署商標轉讓協議,所以深圳唯冠與此協議無關。

至於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的關係,謝打了個比喻:“兩家公司同為唯冠子公司,就像兩兄弟,那麼在現代社會中,當哥哥的能不能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把弟弟的財給賣掉呢?顯然是不行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標權轉讓需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到商標局辦理申請,申請被商標局核准、公告之後,才算真正完成。“這同房轉讓是一個道理。只有買賣雙方共同到房局辦完過戶手續,房子才真正到手。”

似乎是極淺顯的道理。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授課教師、美國律師斯坦·艾布拉姆斯(Stan Abrams)說,如果蘋果律師們連與之簽署協議的公司是否有權賣這兩個商標都弄不清楚,那麼真是要承擔玩忽職守的責任了。

2011年11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蘋果將兩個中國大陸iPad商標判歸其所有的訴訟請求。深圳唯冠燒起了更猛烈的維權烈火,接連向深圳、惠州、上海三地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國美、順電、蘋果貿易公司等停止銷售iPad系列平板電腦,立即銷毀侵權品標識和包裝。其後,全國多地工商部門開始對iPad經銷商進行查處,一些電子商務網站也將iPad下架,並暫停銷售。深圳唯冠還向海關提出申請,請求查處新iPad的進入。

2012年2月14日夜,一向奉行“沉默是金”的蘋果拋出了香港法庭判決書。內文顯示,香港主審法官認為楊榮山及其所掌控的公司都拒“履行把中國商標轉讓給IP公司的承諾,並企圖以此作為向蘋果索要1000萬美元的商機”、“這明顯是個試圖達成陰謀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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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本質是保護創新

簽約雙方根本無資格買賣的兩個中國大陸iPad商標,卻被當做附件塞進了轉讓協議,而且雙方都簽署了。這個看似低級的錯誤,直接導致蘋果陷入了品已公開亮相,才發現商標竟還握在別人手中的難堪境地。

很多人推測這兩個商標是唯冠有意作為附件塞入轉讓協議的。唯冠董事會主席孫敏告訴記者:“這完全是誤解。”因為協議合同全部是由IP公司准備好、簽署好,再拿到台北由麥世宏簽署的。

“這份台灣唯冠與蘋果的合約,壓根就沒有深圳唯冠的名義。當時除非是在場的蘋果律師以為這麼順利買到,喜出望外,忽略了是否有人已告知買錯了。”麥世宏如此回憶當時情景。

2012年1月5日,蘋果將案件上訴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月29日,二審開庭。高院傾向於調解。蘋果和唯冠其實也一直保持私下的溝通。“台上吵得凶,正是為了台下談得攏。”一位知情人說到此處,不禁輕輕笑出聲來。

3月末,蘋果CEO蒂姆·庫克低調訪華。5月末,當媒體報道蒂姆·庫克因不明原因自願放棄7500萬美元分紅時,聯繫到一直談判未決的和解金額,楊榮山心裏有了一個初步的估計。最終,這場糾纏了兩年多的商標權訴訟以6000萬美元的金額落下帷幕,成為我國有史以來賠償金額最大的一宗商標維權案,雙方在香港的訴訟也就此畫上句號。

創新工場董事長李開復評論說,蘋果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應付但較合適的代價。7月27日,原屬深圳唯冠的兩個iPad商標正式轉讓到了蘋果名下。

上海政法學院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曹陽說,此案最大的衝突,體現為注冊商標和因使用而獲得的商標的價值衝突,這涉及商標權的本質。使用並且生出商業價值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商標,注冊只是意味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權力。

隨案子的終結楊榮山也終於舒了一口氣。長達兩年的訴訟讓他和深圳唯冠不可避免地遭受了諸多負面評價。而現在,他終於可以放下包袱重新起步。

但無人批評他惡意搶注。因為在12年前,當時的唯冠的確研發出來一款互聯網個人接入設備(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簡稱iPad。也正因為這個品,唯冠才擁有了在全球諸多國家和地區注冊的iPad商標。這款具有觸摸屏操作功能的個人電腦,在那個時代,也可說是領全球電子創新風氣之先。

創新是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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