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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12月26日:靠指示取消"霸王條款"折射行業傲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12-26 17:00


新聞背景:

12月23日,中國移動宣布,從2012年的1月1日起,對新入網用戶將不再推出設置話費有效期的產品。據悉,根據工信部的指示,國內三大運營商均將全部取消手機話費有效期。運營商設置話費有效期的做法一直被廣大用戶所詬病,被指屬于“霸王條款”。

千龍網:靠指示去掉“霸王條款”有幾分成色?

靠指示去掉的“霸王條款”,并無多少喜劇的成色,反而襯托出消費者權益維護的艱難,既表明通信行業處于壟斷地位,缺少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倒逼自我約束的形成,又反映出用戶作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治地位低下,致使企業商業道德倫理下行的泛濫。徹底根治“霸王條款”,終究還得要靠競爭與法治來實現,或許這才是工信部更該考慮的。


東方網:取消“霸王條款”何必“留尾巴”

“閑話”少說,還是讓我們再來看看運營商的改過之舉吧。雖說中移動率先向自己舉刀,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會緊隨其后,但我們還是明顯感覺到,“帶頭大哥”中移動并沒有立即徹底放棄霸王行為,而是留有“尾巴”,且有多條。

中國網:取消“霸王條款”不能成了福利施舍

監管不力在網上有種流行說法叫“躲貓貓”式監管。而電信運營商顯然是生存在一種更具優渥感的“無監管化”處境之中。壟斷板結化與監管的無視化的艱澀語境下,所謂消費者的平等地位和議價權早已蕩然無存;所謂消費訴求只能異化為“擠牙膏”式的拉鋸戰。而數年一變的主動“割愛”,也早已變為偶發性的“福利施舍”。于是,消費者只能如故被動地祈禱:來年的福利多點,再多點……

紅網:取消“話費有效期”背后缺少了法律的身影

一者,工信部的指示是在民意下的行政命令;二者,不管媒體還是行政命令都不是按照法律手段來行為,缺乏法律的常規化與震懾力,誰能保證三大運營商撤銷了話費有效期這一霸王條款后,會不會轉而用一種新手段替代呢?

新華網:終結霸王條款先破除電信企業強勢

事實一再說明,霸王條款與不對等的價格約定,根源在于失衡的買賣關系。因此,培育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固然重要、提振職能部門的監管水平固然關鍵,但如果不能令壟斷、半壟斷的市場主體歸位于健康的市場關系,霸王條款恐怕難以就此終結。

CE編后語:

既為“霸王條款”,早應取消,為何在三催四請后指令才施施然來臨?只能說明傲慢的三大電信運營商在國內的壟斷地位非常穩固,甚至可以影響政府的某些職能部門。取消“話費有效期”,看似他們做出了讓步,但實際上,他們不過是扔掉了一根雞肋,不足以觸動他們的經濟利潤,消費者也遠未達到能和他們對話的地位。若沒有一個公平、健康的市場環境,只能靠政令、指示操作,恐怕消費者以后還得仰人鼻息,還會有名目繁多的“霸王條款”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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