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資來台擬放寬 原則事後申報 例外事前核准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經濟部所擬的「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當中「事前核准」將改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
陳揆表示,本次修正將僑外投資由「事前核准」,改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可簡化現行外國人來臺投資及華僑回國投資審核程序,有助與國際經貿接軌,創造國內優質投資環境,改善我國於IMD全球競爭力評比,進而吸引更多僑外商來臺投資。
陳揆要求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協調溝通,以便及早完成修法程序。
此外,陳揆並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本於修法精神,在立法院未通過該兩條例修正案前,持續簡化僑外投資審查程序,以及僑外投資負面表列之檢討工作,以便活絡國內經濟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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