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能源有關主要交易之最新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之公布(「該等公布」),內容有關主要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由於收購事項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25%但低於100%,故訂立該協議構成本公司之一項主要交易,并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公布及股東批準之規定,而概無股東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批準收購事項放棄投票。
然而,監於以下事實:(i)延長石油(作為本公司之第二大股東及策略夥伴)已從多方面支持本集團之業務發展;(ii)延長石油與河南信源已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訂立供應協議,向河南信源供應成品油;及(iii)延長石油將透過其子公司收購河南信源之15%股權,從而於未來參與河南信源之業務管理及營運,故延長石油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有關收購事項之決議案放棄投票。
為符合最佳企業管治及經考慮延長石油於河南信源之密切關系及相當權益,董事相信,延長石油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收購事項放棄投票,并於會上向獨立股東取得收購事項之批準乃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董事亦認為,該協議之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及事宜就獨立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
因此,本公司將成立由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收購事項提供意見,而本公司亦將委任獨立財務顧問,以就收購事項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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