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大鬆綁 金管會:估增300億元銀彈入房市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今(2009)年不動產市場因陸資題材而炒得火熱,很多保險公司都希望能提高不動產投資,金管會今(24)日通過相關辦法,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得以大鬆綁,保險業對非利害關係人不動產交易時,交易限額計算基礎由現行的「淨值」,新增得以選擇「保險可運用資金」作為基礎,金管會預估,壽險業者整體可望新增約新台幣300億元額度可投資不動產。
金管會通過修正「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限額規定擬放寬。這次修正方向研擬以 RBC (資本風險適足率)為開放的主要指標之一,並參考保險公司淨值,不動產投資計算基礎點擬由現行的淨值,改為可運用資金。
根據現行規定,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從事不動產交易,單一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保險業淨值的35%,交易總餘額不得超過淨值的70%。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指出,此次修法同意保險業投資單一不動產的限額計算,從「淨值」為基礎,改為「可運用資金」為基礎,如此一來,將可大幅提高保險業投資單一不動產的限額。
吳崇權表示,保險業 RBC達200%以上,單一交易金額不可以超過可運用資金的1.5%;交易總餘額不可以超過可運用資金的3%。如果 RBC低於200%,且淨值為正者,若提出增資改善計劃,可以經主管機關核准以可運用資金的1%為單一交易的最高限額,以2%為交易總餘額的最高限額。
不過,如果資本適足率不到法定最低要求200%的業者,且未能如預期增資改善,就算該業者已出手獵地,金管會仍會廢止該項投資,就說已完成投資也將不算數。
且為避免發生爭議,金管會在核准時就會要求保險業必須先在不動產投資合約中訂定應終止合約及免責事由。
吳崇權指出,以今年 6月底財報,國內符合RBC高於200%的壽險業者有23家,這辦法上路後,可望新增約200餘億元的不動產投資額度;RBC小於200%的壽險業者有6家,也可望新增約20億元,總計近3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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