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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愛立信打專利戰 警示中國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6 08:10


李娜

[“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


巨頭之間的“算賬”問題總能牽動業鏈的神經。

1月14日晚間消息,針對蘋果因LTE專利授權費用問題起訴愛立信,愛立信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申訴,回應蘋果公司的舉動。愛立信要求法院對愛立信向蘋果公司提出的全球專利授權費作出判決。

雙方的爭議焦點在於專利費用到底該交多少。事實上,在過去兩年的談判中,蘋果和愛立信一直無法就愛立信的專利授權費達成協議,根據之前案例中的數據,愛立信在印度收取的專利費用一般在手機價值的1%左右,而蘋果認為交得有點多。

根據國際機構PatentFreedom的最新統計,在2009年至2013年的6年期間,蘋果公司成為專利“發明公司”眼中的頭號肥羊,共被起訴了191起,緊排其后的是三星。而在前30名被訴企業中,華為、聯想、中興等中國企業也榜上有名。

“目前智能手機領域的標準太多,處理器、存儲器、藍芽、WiFi、Gps、視頻處理,如果不嚴格管理,對手機商都會成為巨大的負擔。”PatSnap智慧芽首席專利分析師賈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不過也可以看到,專利許可公司日子也並不輕鬆,一方面要對付蘋果三星這樣“客大欺店”的公司,一方面要面臨政府的反壟斷審查,同時還要和其他標準必要專利(SEPs)持有人競爭利益分配。

專利費用標準之爭

此前,蘋果和愛立信專利協議是在蘋果發布iPhone之后雙方在2008年簽訂的。但在過去兩年的談判中,蘋果和愛立信一直無法就愛立信的專利授權費達成一致意見。

蘋果表示,愛立信針對這些LTE技術專利收取了使用費,它將版稅按比例計入了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整機價格。蘋果在加州聯邦法庭提出的訴訟中指出,使用費應該以包含這些技術的處理器晶片的價值為基準來計算。“如果法庭判愛立信的專利為有效專利並且蘋果侵犯了這些專利權的話,它希望由法庭來確定一個合理的使用費率。”

而顯然,愛立信並不同意蘋果的法。

在給《第一財經日報》的郵件中,愛立信首席智慧財產權官KasimAlfalahi表示:“我們的目標是要與蘋果公司達成一個互惠互利的解決方案。他們是我們多年的重要合作伙伴,我們希望延續這種伙伴關係。借助技術的全球共享,移動行業取得了今日的成就,而市場新晉者也可以快速打造成功的企業。我們認為,從那些在這些發展中受益的公司獲得公平的補償是合情合理的。”

由於訴狀的公開版本未透露訴訟涉及的金額,所以從外界並無法得知愛立信此次和蘋果之間涉及的金額有多少。但是,根據之前公開的資料,愛立信曾經表示自己擁有25%的LTE專利,是全球擁有LTE專利最多的廠商,所以按照蘋果的巨大銷量看,這個訴訟涉及的數額不會太小。

“這次雙方的訴訟給那些想在中國收專利許可費的公司敲了警鐘,使它們有可能適當調整給蘋果和蘋果這類公司的費率,免得影響其在中國市場的收入。但蘋果受慣了優待,斷然不願接受高價,所以會指責對方專利無效和非必要專利,以此來期待獲取低廉的許可費。”賈郡對記者表示。

他強調,在制定標準時,並不會對提報的所謂標準必要專利的效力和內容進行實質審查,這就會導致部分SEPs並非標準專利,而且有些專利是不具備專利性的(即是被錯誤授權的,因此應該被無效掉)。這就在實際中導致了某些更專業的公司可以比另一些公司獲得優惠的許可條件。

賈郡告訴記者,愛立信在2013年曾就SEPs在印度起訴本土手機商,而目前,愛立信因為涉嫌報價過高被印度競爭委員會調查。愛立信在上個月起訴小米侵權,也是基於同樣專利。

如何收取專利費用才是合理的呢?目前並無統一的標準。賈郡認為,法院會尊重無歧視原則,即要求不能因為申請人的市場地位和專利儲備來調整報價。

中國廠商專利心結

事實上,除了蘋果和愛立信的專利糾紛,這兩年在國際市場上已經掀起了一場全球性的“專利大戰”,而這個時候,中國企業准備好了嗎?

有數據顯示,中國企業去年申請專利量629612件,超過美國20余萬件。不過,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專利申請量相比發達國家仍有差距。中國的國外發明申請量從2008年的13005件增至2013年的33222件,中國在國外申請專利量占比約5.3%,而美國國外申請專利量占專利申請總量比例達51.1%,日本的這一比例為36%。

專利軟肋下,一些中國廠商在海外也開始受到專利擁有者更多的關注。

去年12月11日,印度德裏高等法院裁定,小米侵犯了愛立信的標準核心專利組合,並下髮禁令,要求小米停止在印度銷售和進口手機。

“小米公司獲益於我們巨額的研發投入而拒為我們的技術支付合理的許可費用,這是不公平的。”愛立信在發給《第一財經日報》的回應中稱,過去3年多,愛立信一直嘗試與小米公司就其符合GSM、EDGE和UMTS/WCDMA標準的品的專利許可授權事宜開展誠懇的對話。然而,小米始終拒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原則的基礎之上,就獲得愛立信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許可一事,以任何方式回應。

目前,這場專利糾紛預計還將在今年2月舉行聽證會。

而另一場備受矚目的訴訟仍在繼續。

2010年12月,諾基亞起訴華勤公司8起專利侵權,包括“帶有照相機的移動通信裝置”、“通信終端”、“選擇數據傳送方法”等手機基礎技術專利。據記者了解,案件於2013年7月一審宣判,諾基亞敗訴,但據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諾基亞起訴華勤的訴訟已經打到國家最高法院,並且諾基亞仍然在緊鑼密鼓重新規劃專利業務。根據研究機構ValueWalk統計,包括蘋果、三星、HTC、微軟、黑莓、LG、索尼、摩托羅拉、華為等近40家公司都須向諾基亞繳納專利授權費。

“目前智能手機領域的標準太多,處理器、存儲器、藍芽、WiFi、Gps、視頻處理,如果不嚴格管理,對國內大部分手機商都會成為巨大的負擔。可以看到,高通、諾基亞、摩托羅拉、西門子,還有日韓系的公司都有各自的專利池。”賈郡對記者,中國公司出海,對外國企業形成了很大挑戰,只要是法律允許的手段,競爭對手都可能採用,專利訴訟是其中重要的手段。

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廠商只能處在被動的一面。

在去年華為與美國IDC標準必要專利之爭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認為,IDC公司許可給華為公司的費率是許可給蘋果公司的百倍左右,是三星公司的十倍左右,明顯違反了FRAND原則。法院判決直接確定IDC公司在中國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為不超過0.019%。

從2008年11月開始,華為和IDC就針對專利費用問題開始了多輪談判,IDC公司曾於2012年發出最后“通牒”,要求華為從2009年到2016年按照銷售量確定支付許可費率為2%。

華為採取的反擊手段是,在中國的法院狀告美國公司,要求由中國法院按照公平、合理、無歧視的條件來確定兩者間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使用費率。處理此案的廣東高院法官歐修平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擁有標準專利的權利人具有明顯的談判優勢和控制力,容易導致權利被濫用,所以有了最終的判決結果。目前,一般工業品的利潤率僅為3%。

“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歐修平表示,中國企業要免受他人專利掣肘,根本出路在於不斷加強自身的創新能力,讓自己的發明專利成為新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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