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10月1日起,廣州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同時其他社會救助水準因應提高,其中農村低保標準提高的平均幅度為23.37%。
據新華社10月13日報導,廣州市民政局1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稱,廣州市委、市政府決定,10月1日起,提高廣州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220元調整到271元,以低保標準為基礎確定的農村五保供養、基本醫療、分類救濟等其他社會救助水準因應提高。
廣州市民政局局長李治臻介紹,此次廣州市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自1997年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第五次全市統一提高低保標準。此次農村低保標準提高的平均幅度為23.37%,進一步擴大了農村的社會救助面,使農村近8萬名困難群眾直接受惠。
李治臻說,此次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前,全市財政每年支出農村低保金8218.08萬元。據測算,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後全市財政每年需增加支出農村低保金4,846萬元,增加支出五保供養金402萬元,增加支出基本醫療救助金1,032萬元,增加支出分類救濟資金363萬元,共計全市財政需增加支出6,643萬元。
同時,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孤兒(棄嬰、棄童)及其他政府供養人員的基本生活,廣州決定10月1日將全市孤兒養育標準和市屬福利事業單位政府供養人員的供養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目前,廣州市共有孤兒、市屬福利事業單位供養的“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人員3,961名,其中孤兒2,921名,市屬福利事業單位供養的“三無”人員1,040名。此前,全市(除番禺區外)上述人員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200-500元不等,造成部分供養人員得不到更好的保障,為此廣州決定將孤兒養育標準和市屬福利事業單位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廣州市孤兒和市屬福利事業單位政府供養人員供養標準提高後,全市財政每年將增加支出893萬元。
(徐豔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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