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吸菸分享開罰 教部:宣導防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04 14:19
請同學抽菸,一樣違法。台北市有三名國中生在廁所抽菸,其中一人還提供香菸給同學,被台北市衛生局加重處罰。教育部強調,依照菸害防治法,18歲以下少年禁止吸菸,也將要求各級學校加強宣導。(陳映竹報導)
依法18歲以下少年禁止吸菸,但公園、學校附近還是常見青少年穿著制服抽菸的景象,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傅瑋瑋提醒,菸害防治法還規定,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給未成年少年,同學之間的分享也不例外,違反者可處一萬到五萬罰鍰。為了學生健康,教育部也訂有校園菸害防治宣導,呼籲學生注意健康不要吸菸。
除了菸品,最近國內出現第一位疑似服用新興毒品「喵喵」死亡的案例。事實上,「喵喵」在國外已經造成多起死亡個案,已被芬蘭、挪威列為非法毒品,但在台灣還沒有被列毒品管制,教育部軍訓處科長許文娟說,多數學生由同儕或是藥頭慫恿下,吸食喵喵,卻不知道對身體會造成很大傷害。
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坦承,喵喵是新興毒品,許多老師、教官還不了解,所以如果法務部會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確定把喵喵列為二三級毒品,教育部將加強推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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