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02
2.公司名稱: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大股東難喬 富邦金併日盛卡關』及『優先准駁權
令外資股東難退場』等報導。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無該等新聞所稱購併之情事,特予澄清
以正視聽。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2月2日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臆測
並非事實,本公司仍持續尋找適當標的公司予以併購,以
厚實未來營運規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