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02
2.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
6.報導內容:
經濟日報C5版-德微去年大賺EPS逾2元...獲利成長六成..獲利比前年大增6成..
全年EPS可達2.1元...今年EPS挑戰逾2.7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推估
臆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