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林紙(600963)關于簽訂《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品及服務框架協議》的關聯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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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林紙(600963)關于簽訂《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品及服務框架協議》的關聯交易公告
股票簡稱:岳陽林紙 股票代碼:600963 公告編號:2012-002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品及服務框架協議》的
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關聯交易概述
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格林紙”)是岳陽林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公司 22.48%的股權。公司與泰格林
紙在商品供應及服務提供等方面存在日常交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規則》規定,雙方之間發生的交易屬于關聯交易。
公司與泰格林紙就商品供應及服務等方面的關聯交易于 2008 年 12 月 22 日簽
訂了《供應商品及服務協議》,合同期限為三年,現期限將滿,根據相關法律、法
規、規范性文件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與泰格林紙在原有《供
應商品及服務協議》基礎上,結合當前實際進行修改補充,簽訂了《泰格林紙集
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品及服務框架協議》。該事項已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童來明、
洪軍、吳佳林、王奇、蔣利亞、黃陽旭回避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該
事項尚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關聯方介紹
公司名稱: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童來明
注冊資本:40.83 億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憑本企業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含涼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
食海產品,有效期至 2014 年 2 月 7 日止);紙漿、機制紙及紙板制造;造紙機
械制造、安裝及技術開發、服務;林化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五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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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化工、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裝飾材料、日用雜品銷售;經營商品和技術的
進出口業務(以上國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經營的除外);港口裝卸及物資中轉服務
(不含運輸)。
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泰格林紙總資產 206.76 億元,總負債 136.82 億元,
2011 年 1-9 月實現銷售收入 62.07 億元,凈利潤 0.45 億元。
三、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一)泰格林紙向岳陽林紙提供的商品供應及服務內容及價格
1、備品配件,以市場價格提供;
2、助劑,以市場價格提供;
3、機械加工,以市場價格提供;
4、裝卸勞務,以市場價格提供;
5、土建安裝及勞務,以市場價格提供;
6、廢紙,以市場價格提供;
7、其他產品、服務:指除上述產品、服務外,岳陽林紙要求的,在泰格
林紙依法生產經營活動中能夠提供的保險經紀、綠化環保、監理、倉儲運輸、
印刷等其他產品、服務。
在實際提供商品及服務時,泰格林紙向岳陽林紙提供的商品及服務,包
括泰格林紙或其子公司向岳陽林紙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
(二)岳陽林紙向泰格林紙提供的供應商品及服務內容及價格
1、水、電、汽,以當地市場價格提供;
2、材料及勞務,以市場價格提供;
3、漿板,以市場價格提供;
4、雙氧水,以市場價格提供;
5、其他產品、服務:除上述產品、服務外,泰格林紙要求的,在岳陽林
紙生產經營活動中能夠提供的其他產品、服務。
在實際提供商品及服務時,岳陽林紙向泰格林紙提供的商品及服務,包
括岳陽林紙或其子公司向泰格林紙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
(三)雙方提供商品及服務的數量
每個會計年度雙方相互提供商品及服務的金額根據雙方實際發生額計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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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價格確定原則
雙方同意商品供應及服務應遵循按市場價格原則和“優勢”原則,即雙方
商品供應和服務提供,在商品質量、服務質量、價格或報酬等方面應不低于第三
方。
雙方同意,若商品需方或服務被提供方獲知第三方的同類商品或服務比本約
定更具有“優勢”,則可以提出按照第三方的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要求重新制
定本協議;若協商不成,則商品需方或服務被提供方有權宣告終止本協議,終止
宣告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結算
雙方實際發生交易進行結算時,應辦理雙方實際交易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
量等的確認與簽證手續,以此作為支付相應對價的唯一有效基準。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經過長期合作,公司與泰格林紙已形成穩定的合作關系。近三年公司與泰格
林紙之間相互供應商品和提供服務的日常關聯交易情況:2008 年,公司關聯采
購總額為 260,200,346.99 元,關聯銷售總額為 93,486,942.60 元;2009 年,公
司關聯采購總額為 1,079,046,319.63 元,關聯銷售總額為 66,530,657.95 元;
2010 年 , 公 司 關 聯 采 購 總 額 為 1,222,376,410.65 元 , 關 聯 銷 售 總 額 為
73,509,631.23 元。本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開展業務所需,以市場價格為原則進
行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利益,不會對公司獨立性造成影響。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1、董事會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有效;2、公司與控股股東簽訂《泰
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品及服務框架協議》,
以市場價格為原則供應商品、提供服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
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此項關聯交易。
六、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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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品及服務
框架協議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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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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