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停班出勤 勞委會籲雇主加給工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颱風來襲,勞委會表示,如果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勞工主動出勤、雇主不給當天的工資並不違法,不過希望勞雇雙方盡可能在得知停班訊息後,先討論上班與否和工資如何計算。如果雙方協議照常上班,希望雇主能體恤員工辛勞,斟酌加給工資。(戎華儀報導)
颱風天如果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勞委會表示,雇主可以不給工資,假如員工仍然主動出勤,不屬於加班的性質。因此不論勞工是否主動,只要上班,勞委會都希望雇主可以斟酌加給工資、體恤員工辛勞,不過颱風天出勤的工資並不是加班費。
為了避免在天災不用上班的情況下發生勞資糾紛,勞委會建議大家在知道停止上班的訊息後,雙方先行協調。
勞委會條件處科長黃維琛:『事先先就這個事情發生以後,到底到班的情況要怎麼處理先談好,有的(事業單位)原則是只要停班我們就一律都不來,這是第一個,對要不要出勤做討論。第二個再進一步談到,不來的情況,工資的部分怎麼處理,有比較優於法令的(事業單位)它可能就說我不扣發工資。』
勞委會也提醒,勞工颱風天出勤上班,只要在上下班途中和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雇主仍然必須承擔職業災害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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