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遠雄:7項標準於法無據重申遵循既有法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8 20:04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8)日早上表示,大巨蛋合約暫不終止,不過都發局長林洲民說,7 項標準是台北市的法,也是台灣的法。為此,遠雄表示 7 項標準於法無據,他們仍重申,大巨蛋改善方案,遠雄會遵循北市府既有的法規,盡快進行第三次建造執照變更申請。至於大巨蛋何時會蓋好,遠雄表示剩下的 2 成工程原本預定 8 個月完成,但還未加上執照變更與修繕大巨蛋的時程。
大巨蛋改善方案今日到期,台北市長柯文哲早上表示,大巨蛋合約暫不終止。為此,遠雄表示感謝市府,至於對大巨蛋公安的堅持,其標準跟市府一樣,都會按照市府法規。不過,早上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公安 7 項標準是台北的法律、台灣的法律,也是遠雄要遵守的法。
為此,遠雄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表示,願意就目前大巨蛋的工程現況,做出承諾,並且同意依相關法規及既有審查機制,完成建造執照變更。不過對於市府部分資訊,遠雄認為有必要澄清,包括「地下室樓梯消失」,其實不但沒有消失,也不是只有 2 支,且樓梯總寬度為全世界巨蛋最寬、設計最優。
另外,巨蛋棟及商場棟之間全面區畫阻隔 (法規為 1 小時,施做 2 小時防火牆區畫,並無直接連通),巨蛋棟所有出入口與商場出入口均獨立分流,這是原有建照既有的設計規畫,不是在市政府的要求下才進行變更。遠雄採用居室標準也是最嚴格的標準,每 3000 平方公尺,設一防火區畫。
至於都發局長林洲民今日表示,7 項標準是台北市的法,也是台灣的法,遠雄很清楚會依照現行法令,市府也將依照這個法令去公平審查。楊舜欽表示,7 項標準於法無據,不僅違反採購法,也是國內外法規所沒有的基準,也不是三個日本人可以制定的。遠雄重申,遵循台北市政府既有的法規,在合法的程序為基礎來進行第三次變更申請,讓大巨蛋能盡快順利興建營運。
媒體詢問,如果北市府與遠雄雙方一切順利,那麼大巨蛋何時會蓋好?楊舜欽表示,目前大巨蛋已完工 8 成,剩下的 2 成預定工期為 8 個月,但如果還要加上之前停工受損必須修繕的部分,以及申請第三次變更的時程,可能還要再往後延。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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